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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果树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8 15:10:49 人浏览

导读:

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更多关于征地补偿果树是多少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更多关于征地补偿果树是多少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征地补偿果树是多少

  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果树的品种以及培育时间都会影响补偿的。

  二、征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1、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其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

  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

  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

  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交付给被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使用,用于再生产投资,形成新的生产能力,不能分给农民个人消费。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地上附着物中产权确实属个人家庭所有的,其补偿费付给本人(家庭);被征用土地上由集体种植的青苗,其补偿费纳入当年集体收益分配;青苗属于农民或其他人承包土地种植的,其补偿费交给承包者。为了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确、节约、有效地使用征地补偿费,防止征地费用被截留、侵占,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将征用土地的征地补偿费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

  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3、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 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4、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5、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三、什么是拆迁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不同用途的土地赔偿标准是存在差异的,因此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征地补偿果树是多少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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