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合同到哪里开
导读:
公租房是一种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修建的一种房屋,主要是提供给在城镇中收入比较低,住房存在困难的家庭申请使用的以后只能怪保障性住房,那么公租房合同到哪里开?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申请公租房渠道通常分两种情况:
1、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由用人单位组织前往单位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请。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前往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请。已纳入申请单位名册的,单位可组织职工统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职工自己自行申请。
公租房租房是公租房管理中心和个人自愿签订,一方的合同文本丢失的话,另一方是有义务出示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的。按照一般规律来讲,房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备案,合同文本的丢失并不意味着双方权利义务管理关系的灭失,所以,即使合同文本丢失的情况,双方的租赁关系仍然是有效的,补办只要到公租房保障管理部门补办一个就行了。
公租房丢了的情况下去公租房管理中心补办一个就行了,对租户的影响不是特别大,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确定的,这方面不能说租赁合同不见了就代表双方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就消失了,所以如果租户的合同文本丢失的话,可以要求公租房管理中心出示另一份合同文本,重新打印一份,双方再从新签名,既可解决好这个问题。
公租房的租赁合同一般签订期限为五年。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第十七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2)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3)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4)房屋维修责任;
(5)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6)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8)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公租房合同到哪里开"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已纳入申请单位名册的,单位可组织职工统一提出申请,职工自己也可以自行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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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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