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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者是否可以要求强拆人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7 18:06:39 人浏览

导读:

房屋拆迁不仅涉及到被拆迁人也就是房主的利益,也涉及到房屋承租人的利益,如果房屋被强拆,损害了租房者的实际财产权利,租房者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拆迁人进行赔偿,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具体介绍租房者是否可以要求强拆人赔偿的相关内容。

  房屋拆迁不仅涉及到被拆迁人也就是房主的利益,也涉及到房屋承租人的利益,如果房屋被强拆,损害了租房者的实际财产权利,租房者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拆迁人进行赔偿,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具体介绍租房者是否可以要求强拆人赔偿的相关内容。

  一、租房者是否可以要求强拆人赔偿

  在征收拆迁中,房屋承租人作为基于民事租赁合同取得房屋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主体,当强拆行为发生之后,除了房屋本身之外,财产权利受到损害最多的就是房屋的实际居住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承租人,承租人的实际财产权利因强拆行为受到了实际损害。因此,承租人与强拆行为具有直接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作为强拆行政行为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承租人有权针对侵犯自身权利的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强拆行政行为违法,并依法主张自己应得的赔偿。

  二、租房拆迁赔偿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1、如果在租房拆迁的时候,租房合同未到期而遇到拆迁的,租户可以向房东索取合理的赔偿金额。如又耽误时间找房,浪费去找房子的时间和精力。而对工作有所耽搁的,房东应该赔偿租客因找房而耽误工作的费用。

  2、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可以主张房屋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等等,都应该赔偿相应的一些费用。

  三、关于租房拆迁赔偿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上述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租房者是否可以要求强拆人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从本文的内容介绍可知,租房者作为房屋拆迁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如果因为强拆行为导致发生了实际损害,是可以要求强拆人进行赔偿的,如果是因为被拆迁人的关系导致利益损失,还可以要求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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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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