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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6 23:08:58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关于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你又了解多少呢?你又是否知道它的应该如何处理呢?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了关于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小编找到的信息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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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念

  既然是强制就一定要有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没有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任何人都不能采取强制行为。因此,强制拆迁的主体必须是法律授权的有权采取强制拆迁的机关,被强制对象必须达到法律规定被强制拆迁的条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按此规定,强制拆迁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其他机关和组织没有强制拆迁的权力。

  二、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三、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四、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五、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帮大家找的关于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需要解决的话,也可以通过登录我们的法律快车网站上,上面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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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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