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拆迁应该提供哪些资料
导读:
拆迁方在申请强制拆迁的时候,拆迁方应该提供相关部门的审核同意的文件材料的,然后交由强制拆迁部门审核之后,才决定是否启动强制拆迁这一程序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申请强制拆迁应该提供哪些资料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制拆迁应该举行听证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由于强制拆迁是一项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法律措施,因此是需要由司法机关来进行把控与进行的。好了以上就是申请强制拆迁应该提供哪些资料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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