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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工作流程怎么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7 00:52:03 人浏览

导读:

大家或许都应该对房屋拆迁条例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那么大家是否知道房屋拆迁工作流程怎么走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介...

  大家或许都应该对房屋拆迁条例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那么大家是否知道房屋拆迁工作流程怎么走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介绍有关房屋拆迁工作流程怎么走的相关知识。以供广大读者参考与学习,谢谢大家的阅读。

  一、什么是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二、为了保障社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房屋在拆迁的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拆迁的程序进行:

  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对于完善拆迁协议内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房屋拆迁纠纷,稳定房屋管理秩序,保证房屋拆迁、安置活动顺利进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提供材料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代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其他代管、代理权资格证明:

  2、拆迁单位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等;

  3、被拆迁人应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公证处可以代当事人草拟);

  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应当注意:

  1、房屋产权人已死亡的,应当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

  2、属于共有房产的,要注意防止遗漏其他共有人。

  3、根据规定,房屋拆迁协议应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公证处应提醒当事人注意这一点。

  拆迁裁决编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1、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

  2、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

  3、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中止的情况。

  中止裁决的因素消除后,恢复裁决。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三、拆迁赔偿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想必在您细心的阅读完以上全文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的掌握了房屋拆迁工作流程怎么走些的相关知识。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有关房屋拆迁工作流程怎么走的相关知识。若你还有其它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欢迎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期待你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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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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