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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动迁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8 09:02:17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在生活中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那么拆迁补偿的项目还是很多的,对于不用性质的房屋,补偿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很多人就想知道门面拆迁的补偿标准,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门面动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知道在生活中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那么拆迁补偿的项目还是很多的,对于不用性质的房屋,补偿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很多人就想知道门面拆迁的补偿标准,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门面动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门面动迁补偿标准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门面房拆迁奖励的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拆迁人可以到市、县级人民政府查询相关的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1、房屋。

  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这里所说的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

  (1)所有权人合法所有。

  (2)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附属物。

  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的特征如下:

  (1)依附于房屋而存在。

  (2)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

  (3)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

  (4)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具有合法性。

  3、收益权。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应具有的特征如下:

  (1)收益权人系合法地占有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

  (2)收益应当合法产生。

  (3)收益应当是有依据的产生,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预期收入。

  三、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门面动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不同的补偿项目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对于门面房的拆迁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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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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