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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拆迁纠纷裁决方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0 12:02:51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纠纷裁决方案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所涉当事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无法就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成一致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方案。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更多关于什么是拆迁纠纷裁决方案的内容,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纠纷裁决方案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所涉当事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无法就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成一致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方案。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更多关于什么是拆迁纠纷裁决方案的内容,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一、什么是拆迁纠纷裁决方案?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拆迁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如下7种情形之一的,裁决机关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1.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申请的;

  2.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3.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4.房屋已经灭失的;

  5.按规定应当举行裁决受理前听证而未举行的;

  6.申请人申请裁决时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又未按裁决机关要求补正材料的;

  7.裁决机关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裁决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拆迁纠纷裁决的法律后果

  拆迁裁决书应当在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当事人。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留置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裁决机关在所在市、县媒体上公告15日后视为送达。拆迁裁决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裁决机关提请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裁决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综上所述,拆迁纠纷裁决方案是指当事人在就拆迁补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时提请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方案。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什么是拆迁纠纷裁决方案的介绍,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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