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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拆迁安置房如何过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7 18:14:28 人浏览

导读:

有时我们很少关注法律知识方面的问题,对此都不太了解,现在我们就对法律知识中的关于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进行一个大概的解说...

  有时我们很少关注法律知识方面的问题,对此都不太了解,现在我们就对法律知识中的关于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进行一个大概的解说,补一补相关法律知识。让广大人民更加了解法律,遇到有关类似的问题可以知道用怎样的方式解决它,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法律快车带您了解下拆迁安置房如何过户。

  一、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拆迁估价机构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二、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三、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拆迁当事人提供拆迁估价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四、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委托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

  五、复核申请。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收集整理的关于一般拆迁安置房如何过户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到各位。更多的法律资讯,尽在法律快车。

责任编辑:小白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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