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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工作办法有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0 10:35:08 人浏览

导读: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那么拆迁工作办法有何规定,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那么拆迁工作办法有何规定,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拆迁工作办法有何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二、农村搬迁补偿价格标准

  1、宅基地补偿价格标准

  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宅基地补偿总款。

  2、土地征收补偿价格标准

  土地补偿费应根据土地征收前三年的平均总产值的6-10倍来补偿,但是补偿超过征用前三年平均总产值的20倍。

  3、耕地安置补偿价格标准

  耕地总数÷每人占有的耕地数量=每一个农业人口安置补助标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偿费计算方法是被征用前耕地三年的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3倍。

  4、货币补偿相关标准

  一种是按照宅基地每平米金额的货币进行补偿。还有一种是置换补偿,就是按照不同的低价折换成相应平方米的安置住所,一般都是低于市场价格的。

  5、附着物补偿标准

  附着物补偿包含: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是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补偿标准进行实施的方案。

  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的关于拆迁工作办法有何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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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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