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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是否下处罚决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1 07:56:57 人浏览

导读:

拆除违章建筑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定程序。同时,拆迁违章建筑必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限期拆迁通知书,如果被处罚者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拆违是否下处罚决定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拆除违章建筑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定程序。同时,拆迁违章建筑必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限期拆迁通知书,如果被处罚者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拆违是否下处罚决定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一、拆违是否下处罚决定

  拆违必须下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你不进行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过了六个月,处罚决定书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另一种是你在两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又提起了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只有在这两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才可以拆除违建。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8条、行政强制法第37条,对经催告、公告程序,相对人仍不履行限期拆除决定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并载明: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二、合法强拆法律程序

  合法的强拆法律程序履行下来最少也是需要六个月以上的,对于这6个月以上的损失,拆迁方并不想承担,因此,违法强拆就此出现。

  合法强拆法律程序:立案查处违章建筑→调查程序→决定程序→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执行。

  1、立案查处违章建筑。顾名思义就是执法部门对于你的疑似违建房屋先立案,城市里的违建由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主管;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由乡、镇人民政府。

  2、调查程序。调查人员2个人以上,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

  3、决定程序。被处罚人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如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你是有2个月复议和6个月诉讼权利,因此要利用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但你要错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个程序的话,那么政府处罚你错了也变成是对的了。

  5、执行。只有在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可以依法拆除违章建筑。

  三、城管部门有权拆违建的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依据以上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城市管理部门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罚权是来源于其合法的行政职能范围和上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通常他们拥有以下两种权力:

  1、“强拆权”:对于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进行强制拆除;

  2、“处罚权”:对于“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仅有行使“行政处罚”的权利。

  未经批准或无证的房屋,也就是违章建筑,不得随意拆除,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后才能拆除。拆违是否下处罚决定,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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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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