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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建房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6 11:15:32 人浏览

导读:

(一)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在农村我们发现是有很多合建房存在的,比如你出地我出钱,起了三层小洋楼,共同居住,两家其乐融融,但是遇上拆迁了,这其中的补偿给谁呢?平分的话怎么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跟大家普及下农村合作建房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一、法律依据

  (一)我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三)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

  (四)合作建房所涉及的建房用地地块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性质是宅基地,非法转让宅基地,其行为违反了以上关于农村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违法部分应认定为无效。

  所以出资建房的人是得不到土地安置费用补偿的!

  二、合建房可获得补偿的项目及分配方式

  因为宅基地上房屋的拆迁,是有拆迁补偿的,所以补偿的费用按房屋的出资比例来按份共有,可以包括房屋补偿、搬家补助、奖励性补助等。

  三、合作建房风险大,莫要为多得拆迁款投机违法

  (一)农民合作建房无异于“空中楼阁”,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在出资人和出地人签订合同并合作建房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建设项目,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那么结果只能是出资人找供地的农民索要款项,出资人就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农村合作建房拆迁纠纷产生时,法律也不会偏袒出资人。

  (二)合作建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这类房产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出资建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其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也有着天壤之别。所以莫要为多得拆迁款投机违法,否则最终的恶果还须自己担,农村合作建房拆迁纠纷产生时,因为补偿原因跟出资人可能对簿公堂。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农村合作建房拆迁纠纷如何处理全部内容,在对合建房补偿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参考依据,但是合建房存在法律风险较大,出资建房的人房钱两失的风险非常大,所以农村合建房最好慎重决定。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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