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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强拆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1 21:30:27 人浏览

导读:

对于城乡建设来讲,一些违法建筑是需要强行拆除的,但是对于有些居民来讲可能会阻拦相关的部门强行拆除,对于这种情况是要受到法律制裁,是属于阻碍公务活动。那么司法强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吧。

  对于城乡建设来讲,一些违法建筑是需要强行拆除的,但是对于有些居民来讲可能会阻拦相关的部门强行拆除,对于这种情况是要受到法律制裁,是属于阻碍公务活动。那么司法强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吧。

  一、司法强拆流程是怎样的

  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对违法建筑物进行查封,然后强制拆除。具体而言:

司法强拆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第二步,调查程序。

  第三步,决定程序。

  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二、司法强拆相关法规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司法强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实施司法强拆的,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人是否适格。根据《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法院强拆的权利。

  2、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尚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是并列关系。即,当此二者同时满足时,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被征收人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无权直接申请司法强拆。由此可见,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已成为司法强拆的阻却性事由。

  3、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存在不搬迁的事实。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均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在司法强拆过程中,同样需要具备这一事实要件。若被征收人主动履行补偿决定,则司法强拆即失去了事实基础。

  以上就是关于司法强拆流程是怎样的相关介绍,对于一些违法建筑的强行拆除,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人们的居住环境,给人们提供一个更加安全的环境,所以大家不要阻止司法部门执行公务,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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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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