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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该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8 10:06:54 人浏览

导读:

现在对于一些老旧的房屋都会进行重建,那么就会对被拆迁人给与一定的补偿,但是如果被拆迁人觉得给的补偿太低了,应该要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现在对于一些老旧的房屋都会进行重建,那么就会对被拆迁人给与一定的补偿,但是如果被拆迁人觉得给的补偿太低了,应该要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该怎么办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二、房屋拆迁补偿款多久拿到

  1、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

  2、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三、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

  1、异地安置;

  2、回迁安置;

  3、给付一定的补偿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该怎么办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如果觉得拆迁补偿款太低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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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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