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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被征收如何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5 09:20:00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现在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到处都在搞开发建设,那如果政府想要使用这类土地,就会进行征收,然后给大家一定的补偿费用,很多人都不清楚具体的补偿标准,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建设用地被征收如何补偿的相关内容。

  我们知道现在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到处都在搞开发建设,那如果政府想要使用这类土地,就会进行征收,然后给大家一定的补偿费用,很多人都不清楚具体的补偿标准,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建设用地被征收如何补偿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用地被征收如何补偿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建设用地被征收如何补偿

  二、建设用地征收的补偿程序是怎样的

  1、公告

  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补偿标准

  补偿费用包括:

  ①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的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标准规定。

  ②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③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公告、实施征地补偿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争议的处理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6、补偿费用的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三、建设用地可以建厂房吗

  建设用地是否可以建厂房,需要看建设用地的批准用途。如果是批准的住宅用地或者其他使用用途,是不可以建厂房的。如果是批准的生产加工项目建设用地也要完成以下的手续才能建设:

  1、完成建设规划审批,规划局负责审批;

  2、完成建设项目的备案或审批,到项目政府主管部门办理;

  3、环境影响报备或审批;

  4、建设用地已经通过招拍挂,并加纳了土地的出让金签订了合同;

  5、到政府建设部门办理了建设许可证或者开工许可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建设用地被征收如何补偿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咱们平常在大街上所见到的建筑物,它们所使用的土地其实就是建设用地,这种建设用地有些也会被国家征用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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