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拆迁安置 > 拆迁补偿 > 拆迁补偿标准 >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怎么分割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怎么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1 16:41:40 人浏览

导读:

公租房在进行拆迁的时候,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割,自然是按照具体的拆迁补偿方案的规定,来确定相关的拆迁补偿款的获得人的,是要有相关资格的人才可以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怎么分割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公租房在进行拆迁的时候,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割,自然是按照具体的拆迁补偿方案的规定,来确定相关的拆迁补偿款的获得人的,是要有相关资格的人才可以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怎么分割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怎么分割

  公租房拆迁,可以采取酌情多分配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对于这些人,公租房拆迁后,应该采取酌情多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1、户口限制: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

  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

  无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有权分割。

  三、哪些人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

  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

  将原来的公租房权利处分,比如将安置房出售或未将补偿款购房,因为已享受过公租房权利,因此无权再次享受。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在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款。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公租房在进行拆迁补偿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方案来进行的,这样拆迁程序才算合法。好了以上就是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怎么分割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