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拆迁安置 > 拆迁安置 > 安置补偿 > 安置协议一定要签吗

安置协议一定要签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11:15:40 人浏览

导读:

拆迁方一定是要让签安置协议的,这是为了安全,那就有人问了,这是不是强制性的,不签可以吗?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安置协议一定要签吗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拆迁方一定是要让签安置协议的,这是为了安全,那就有人问了,这是不是强制性的,不签可以吗?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安置协议一定要签吗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安置协议一定要签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征收补偿不合理的,被征收人是可以拒绝征收补偿协议的,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补偿不合理找律师有用吗

  不一定有用,拆迁律师只能做到在补偿不合理不合法的时候争取到合理合法的补偿,也就是在法律框架内的利益最大化。但是到底能不能达到被拆迁人心中的满意确实不好衡量。律师可以利用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提供专业建议,专业拆迁律师有长期的拆迁维权经验,深谙其中的游戏规则,更有专业的知识背景,能够告诉被拆迁人什么字该签,什么字不该签,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是否合理,不合理有什么办法,遇到强拆这种紧急事情怎么处理等等,这就是拆迁律师在帮助被拆迁人维权过程中最重要的作用。

  三、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判定规则

  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其中内容主要是拆迁当事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安置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进行的约定。有效的补偿协议受法律保护,无效的补偿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置协议一定要签吗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签订安置协议一定要注意到先前争议大的内容。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