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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的方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3 14:34:07 人浏览

导读: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国家可能会征收一定的土地,并给予一定的征地补偿费用,那么关于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的方法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的方法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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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的方法

  被征地单位(不含被征地的村民住户)的水、电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水利工程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线广播线路、闭路电视线路,天然气安装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电话移装按电信部门规定的移机费标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偿。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

  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建(构)筑物,按重置价格计算补偿费后,原建(构)筑物归国家所有,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置。被拆迁企业的搬迁损失费(含设备搬迁损耗、停工损失及搬迁费)按所搬迁设备折旧后净值的15%至20%计算。

  二、征地程序是怎样的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为了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办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制订并公布本地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这标志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即将出台。

  征地补偿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然而,旧的补偿办法以具体地块的平均亩产值倍数来计算补偿费用,不仅使补偿费用偏低,而且相邻地块的征地补偿往往因用途不同而相差很大,补偿的随意性也较大,引发了大量争议和纠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的方法”的法律内容,重庆市作为直辖市,征地补偿安置的办法进行了另外的规定,大家可以对此进行初步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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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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