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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房屋拆迀安置补偿协议无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10:59:28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要求,签合同的时候要将有关说明理解清楚,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什么情况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

  我们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要求,签合同的时候要将有关说明理解清楚,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什么情况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拆迀安置补偿协议无效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除了符合《合同法》关于无效合同的基本要件外 ,工作实践中常出现无效合一般是:

  1、产权人认定错误,把实际居住人当成完全产权人,通常有祖遗房产有多个继承人,但其中一个继承人实际居住,错误的与这一产权人签订了房屋补偿协议,按相关法律要求共有产权不可以由单一所有人处置全部房产,造成协议无效。

  2、委托签字的协议没有书面委托书,或虚假委托书、委托权限未明确特别授权而受委托人超越权限擅自做主确定了补偿金额及选定了安置房,等。

  另外合同法中的规定的无效合同:

  违反国家法律的合同;

  无法履行的合同;

  以胁迫、欺诈的方法签订的合同;

  对合同条款有重大误解,不是真实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

  法律认定应该无效的合同等

  二、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拆迁指挥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某些政府为主导的建设项目中,拆迁方为了推动拆迁进度和便于对拆迁事务进行管理,常设立一个临时机构即拆迁指挥部,在这里工作的人员均是专门针对这个建设项目从相关机构抽调来的,拆迁工作完成了便撤回到本单位。拆迁指挥部无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不能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因此与拆迁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就为以后回迁安置带来潜在的风险。被拆迁人要认清究竟谁是拆迁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核对与你签订拆迁协议的是否为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或建设单位。如果两者不一致,就不能与其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没有拆迁许可证或虽有许可证而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有些商业开发项目中直接与被拆迁人接触的不是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但其以拆迁人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他是受真正的拆迁人授权委托和被拆迁签订拆迁协议,被拆迁人一定要看到授权委托书并将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否则视其没有拆迁许可证;二是真正的拆迁人将项目转让与他,并由他来实施拆迁,被拆迁人一定要看到该转让合同并要到拆迁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在没有得到有效确认的情况下视为其未取得拆迁许可证。

  3、拆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这类主体在法律上的定位是拆迁单位,受拆迁人委托参与被拆迁人的谈判,当该项目拆迁工作完成后便到转移到另一个建设项目,其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拆迁人,当其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被拆迁人可要多长几个心眼。拆迁公司与拆迁人均有委托合同,合同中可有些条款对拆迁公司是硬性的,如不能出现被拆迁人诉讼、复议、上访等事件,拆迁公司为了不出现此类事故便随意答应被拆迁人的条件,结果当条件不能实现时,被拆迁人去找拆迁人理论,拆迁人对此多是不认的,即使被拆迁人进行诉讼,但由于拆迁公司并不是合法的拆迁当事人,法官也没有办法判决拆迁人履行合同或赔偿被拆迁人的损失。

  通过法律快车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什么情况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比如,产权人认定错误,或者是委托签字的协议没有书面委托书,等等都会导致,合同的无效。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情况,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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