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
导读:
《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2008年12月15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08]40号)》,将上述《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予以公布。 《方案》 分三部分:进口关税调整;出口关税调整;税则税目调整。 一、关于进口关税调整 (一)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对进口关税作如下调整: 1.降低“进口税则”中鲜草莓等5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见《方案》附表一),其余税目的最惠国税率维持不变。调整后,2009年关税总水平为9.8%。 2.对9个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继续实行海关核查管理,税目税率不变。 3.对小麦等8类45个税目的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目和税率不变。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三种化肥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见《方案》附表二)。 4.对冻鸡等55种商品实施从量税、复合税。其中,调整了11个胶片税目的从量税税率(见《方案》附表三)。 (二)对冷冻的格陵兰庸鲽鱼等部分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见《方案》附表四)。 (三)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对有关国家或地区实施协定税率(见《方案》附表五): 1.对原产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的1751个税目商品继续实施“亚太贸易协定”协定税率; 2.对原产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的部分税目商品继续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税率; 3.对原产于智利的6978个税目商品继续实施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税率; 4.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6191个税目商品继续实施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税率; 5.对原产于新西兰的6989个税目商品继续实施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税率; 6.对原产于新加坡的2739个税目商品开始实施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税率; 7.对原产于中国香港且已制定原产地优惠标准的1539个税目商品实施零关税; 8.对原产于中国澳门且已制定原产地优惠标准的681个税目商品实施零关税。 (四)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继续对老挝等东南亚4国、埃塞俄比亚等非洲31国、阿富汗等6国,共41个联合国认定的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税目商品实施特惠税率(见《方案》附表六)。 (五)普通税率维持不变。 二、出口关税调整 (一)“出口税则”的出口税率维持不变; (二)对鳗鱼苗等部分出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对部分化肥及其原料等继续征收特别出口关税(见《方案》附表七)。其中,凡2009年1月1日以前征收出口关税的产品,征税所涵盖的贸易方式范围维持不变。 三、税则税目调整 对部分税则税目进行调整(见《方案》附表八),调整后,我国进出口税则(2009年版)税目总数为7868个。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08]40号)全文收入中国海关律师网法规库“海关通关与关税类”项下“海关税法规目录”。
关键词:国务 务院 院关 关税 税税 税则 则委 委员 员会 会发 发布 布2 20 00 09 9年 年关 关税 税实 实施 施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海关总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2002年关税减让义务和我国加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发布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2011年12月9日以税委会[2011]27号,公布了《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201
海关若放行则是已经清关完成。清关即指办理报关手续的过程,清关完毕的,即为报关手续完成,海关应予放行。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
当事人向海关进行申报的相关流程包括有:准备报关资料有外贸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据、提运单;制作报关手写草单;印出报关复核表等。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