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证申办条件和申办程序
导读:
定义:
1 、通知是指我行收到国外来证,经核实其真实有效后,按信用证规定通知信用证受益人(国内出口商)的一项业务。 客户若有需求申请打包业务,我行可以根据情况为其办理出口打包。
2 、议付是指我行根据开证行授权买入开证银行开出的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及票据,为信用证受益人提供金融资金的便利,并保留追索权的业务。一般而言,我行对出口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均按收妥结汇的方式处理。受益人如提出申请,我行还可为其办理出口押汇。
3 、保兑是指我行对开证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加以保兑,保证在受益人向我行提交单证相符的单据时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4 、转让是依照信用证所列条款,明文规定由我行办理转让手续,由第一受益人向我行提出申请,经我行审查同意后,我行向第二受益人出具转让通知书。
申办条件:
1 、出口信用证的通知、议付和保兑业务的申请人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工贸企业、三资企业等;
2 、出口信用证转让业务的申请人条件为:办理出口信用证转让的企业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都必须具有出口权,同时信用证必须是可以转让。
申办程序:
企业向我行申请该业务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1 、出口信用证议付:
全套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正本信用证; 出****单联系单(一式两联,一联给客户,一联银行留存)。
2 、出口信用证保兑:
不可撤销信用证;载明保兑功能条款的信用证; 客户申请书。
3 、出口信用证转让:
正本可转让信用证(必须是可转让且开证行授权我行为转让行的信用证);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的转让合同副本;转让申请书加盖公章;出口信用证转让通知书;外经贸核发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营业执照; 结算帐号等。
来自势必顺报关员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出口信用证单证工作的基本环节包括审证(受证)、制单、审单、归档五个环节。总的要求是“四个一致”,即“证同一致、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和单货一致”。前三个一致,是针对
进口押汇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内容摘要:进口押汇是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的短期融资方式。由于其方便快捷,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都开展了这项业务。但是,由于我国进口押汇业务
海关若放行则是已经清关完成。清关即指办理报关手续的过程,清关完毕的,即为报关手续完成,海关应予放行。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
当事人向海关进行申报的相关流程包括有:准备报关资料有外贸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据、提运单;制作报关手写草单;印出报关复核表等。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