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咨询专题> 物权法> 不动产物权> 当事人订立转让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当事人订立转让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2 11:57:25 人浏览
  • 不动产所有权约定的物权效力

    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申请在国家主管机关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事实登载于法定的文书之上的活动。因不动产登记的内容,就是关于不动产的种种物权变动的登记,所以不动产登查看全部>

    昭通律师 昭通律师
    0人浏览
  • 不动产物权合同生效但未登记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查看全部>

    孝感律师 孝感律师
    0人浏览
  • 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

    认定合同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查看全部>

    拉萨律师 拉萨律师
    0人浏览
  • 订立有关不动产权的合同

    在订立合同书时,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同,内容要求也会有所不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等。整体格式可以参照以下: 一、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电话查看全部>

    池州律师 池州律师
    0人浏览
  • 什么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

    按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设立、变更或查看全部>

    运城律师 运城律师
    0人浏览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