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在各大公众平台诋毁商家
更新时间:2019-01-09 10:29:3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恶意在各大公众平台诋毁商家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一)诽谤信息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二)行为人不明知而发布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三)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属于寻衅滋事罪☆有偿删帖可被追究刑责;(四)举报部分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公众密切相关警务信息须公开](http://pic1.lawtimeimg.com/images/area/case/26.jpg)
公众密切相关警务信息须公开
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获悉,日前福建省出台了《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规范》,规定公安机关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对公众安全感有
行政动态
人浏览
发布虚假信息可能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相应的维权。《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的处罚。例: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关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计算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2.jpg)
对方恶意诋毁,侵犯名誉权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如可以请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侵权责任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可以起诉处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有什么区别](http://wl02.lawtimeimg.com/ltimg/zhishi/202103/1659073638194_6bae2f1be8afeaa78f67b33c260a256d_220wh220.jpg)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有什么区别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户口本不分户,子女无法享受补贴,不需要缴纳费用。户口本分户后,家庭的土地会重新进行划分,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父母子女有两个宅基地,
民法
人浏览
属于诽谤是的,属于最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2.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2.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侵犯肖像权赔偿一般如下:侵犯肖像权法院一般会判决停止侵害,造成影响的要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还要赔偿损失,损失按照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什么情况可以强制迁出户口](http://wl03.lawtimeimg.com/ltimg/zhishi/50101/1658479276765_501016158_220wh220.jpg)
什么情况可以强制迁出户口
强制迁出户口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已经明确的判属归于其中的一方,另外一方就是不迁出户口,可以强制迁出。房子因为买卖或者是继承发生了产权上面的变化,现在产权的拥有者可
民法
人浏览
法律分析:公民享有肖像权、名誉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因此,假如您的照片未经您同意由他人使用并获得利益,或导致您名誉收到侵害,可以要求停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2.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你好,属于侵犯肖像权,可以要求对方删除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2.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我国法律规定,在室内的噪音标准白天超过55分贝就算噪音,夜间超过45分贝就算做噪音。根据一般规定,声音一般超过60分贝以上就属于吵闹的范围,在70分贝以上就会开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属于名誉侵权,固定所述证据,协商未果,可以考虑民事诉讼主张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