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眼皮失败属于医疗事故吗?

更新时间:2020-02-24 13:30:12人浏览
问题描述:
请问,双眼皮失败属于医疗事故吗?
6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张守成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电话-138-9191-8177
起诉索赔、。,,。、
2018-08-27 05:24:38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5059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在医疗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属于的情形,在临床上将其称之为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患方不配合治疗及疾病的自然转归等。  (一)医疗差错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虽然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结果,但尚未达到《条例》中所规定的严重程度。有的学者认为,医疗差错是指因诊疗护理过失使患者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以外的一般损害和痛苦。具体来说,医疗差错就是由于诊疗护理中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低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也就是说,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行为性质是一样的,只是由于前者并未达到法规规定的严重程度,而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本身又分为严重差错与一般差错。  一般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虽有过失行为,但尚未给病员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也没有任何不良后果。严重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的过失行为,给病员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延长了治疗期间,给病员带来了痛苦,但并未造成病员其他不良后果。  在医疗实践中,区分严重医疗差错与一般医疗差错的关键是对病员的身体健康是否造成影响,造成一定影响的,就属于严重医疗差错;未造成影响的,则属于一般医疗差错。  (二)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了不良后果,以及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由此可以看出,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引起,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或特殊病情所导致,其发生不是医务人员通过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够预见和避免的。《条例》第33条规定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属于医疗意外。  (三)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某一种疾病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了与该种疾病相关的其他一种或者几种疾病的病理状态。这里所说的并发症,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一种疾病并发另外一种或者几种疾病,而后者的发生是医务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因此,如果并非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所致,一种疾病并发另一种或者几种疾病所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于缺乏医疗事故的主观构成要件,不属于医疗事故。  (四)患方不配合治疗  患方不配合治疗是指因患者及其家属的原因延误诊疗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在医疗实践中,经常出现某些患者及其家属在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程中,不如实地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症状、病史,或者不遵守医嘱服药,不接受做必要的检查治疗等情况。因此,使得医务人员在病人发生意外情况时无法顺利找到真实病因,以至于延误治疗或者抢救时机,给病人自身造成不良后果。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医务人员不具有主观上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医疗事故,自然也就不应当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五)医用产品损害  医用产品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使用医用产品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在医疗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植入人体内部的产品,常见的如骨折内固定材料,如果这类产品的质量、灭菌、生物活性等指标有缺陷,植人人体后就可导致不良的后果。  (六)非医疗意外  非医疗意外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或门诊诊疗)期间,由于非医疗活动即患者自己的行为或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良后果。如晚期癌症病人的自杀行为,这些非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行为所引起,而是由于患者个人的行为或第三者引起。  (七)疾病的自然转归  疾病的自然转归,是指疾病经过治疗以后所达到的结果或指疾病自然发展的结果。在医疗实践中,某些疾病或疾病在某个阶段的治疗结果经常不为患者或患者的亲属所理解或接受,医务人员在整个医疗行为过程中均遵守诊疗规范,不存在任何过失。  (八)非法行医行为  非法行医行为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从事医疗活动,按照医师执业管理的规定,执业医师应当在规定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内执业。执业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也是非法行医行为。  (九)非人身损害纠纷  所谓非人身损害纠纷是指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不是诊疗护理引起的不良后果,而是其他非诊疗护理而导致的侵权行为,如患者就诊时,医护人员态度生硬、收费不合理,医生违反保密义务,未经患者同意,在中提及患者的姓名和病情,泄露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侵犯患者的隐私权,造成患者的名誉受损等等。
2020-02-24 13:30:12
医疗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653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9-10-28 14:32:49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8971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呢?医疗鉴定专家指出,尽管不少医患纠纷源自院方原因导致的医疗事故,但是患方也应该清楚,有6种状况并不属于医疗事故,患方不应对此做无理的纠缠。   第一,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可按照医疗操作规范采取紧急救治措施。   第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事故。   所谓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医疗意外的发生是难以预料的,医护人员主观上不存在过失,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突然发生的,是医护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不能预见、防范和避免的。医护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无法预见可能会产生的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第三,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护人员在给病人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输血后病人仍出现不良后果的。   第四,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或私自服药,个别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病状,不接受医护人员的合理治疗措施,过早地增加活动,术后过早进餐,私自外出等,由于患方引起的这些原因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担责任,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第五,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行试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在许多科研、教学医院,经常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用于临床试验的药物、试剂、治疗仪器等在病人身上试用,但试用必须按试验性的有关规定进行,必须说明使用的目的及可能会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副作用,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签订协议书。患者签字同意进行试验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第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2019-07-26 15:28:39
法律快车律师团队律师
服务地区-陕西咸阳
可以申请认定,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2018-08-27 07:00:15
华战勇律师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不好说,你原意出费用,可以申请鉴定的。。。。
2018-08-27 03:43:1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整形失败属于医疗事故吗
整形失败属于医疗事故吗
现在医美行业这么发达,很多爱美人士都会想通过后天的整形来让自己更加美丽,整形也是手术,有些人可能做了整形手术之后觉得跟自己预料的差很多,甚至出现鼻子下巴歪了的情
医疗事故处理
人浏览
你好,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四级医疗事故需要赔偿以下费用: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医疗事故
人浏览
美容整形失误了,算不算医疗事故?
美容整形失误了,算不算医疗事故?
每个人都有一颗爱美的心,到美容院接受美容整形手术,手术后发现失误了,这种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我们所说医疗事故是否包括这个?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实践中一般认为,关
医疗整形知识
人浏览
做整容手术失败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做整容手术失败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一些女性总是对自己的身材或者面部不满意,决定去美容整形。那么如果在美容院做整容手术失败了,这样的情况属于医疗事故吗?美容院不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
整容失败
人浏览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院误诊该承担责任吗
医院误诊该承担责任吗
医院误诊是否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需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
医疗事故
人浏览
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
医疗事故
人浏览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好说,你原意出费用,可以申请鉴定的。。。。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被动物咬了是谁负责
被动物咬了是谁负责
被动物咬了一般应当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负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其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损害赔偿
人浏览
那得看是否是在医院做的,是否有相应的协议。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事诉讼脑震荡赔偿范围有哪一些
民事诉讼脑震荡赔偿范围有哪一些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损害赔偿
人浏览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进行维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分析:面部疤痕赔偿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当事人由于人身损害造成面部留下永久性疤痕,但是未达到伤残评定标准,有权向责任方提出一定的赔偿要求,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法典》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
《民法典》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损害赔偿
人浏览
《民法典》规定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赔
《民法典》规定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赔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损害赔偿
人浏览
你好,建议直接去卫生局部门申请相关鉴定赔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事故理赔费用怎么处理
事故理赔费用怎么处理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
损害赔偿
人浏览
法律分析:面部疤痕赔偿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当事人由于人身损害造成面部留下永久性疤痕,但是未达到伤残评定标准,有权向责任方提出一定的赔偿要求,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污蔑罪怎么赔偿
污蔑罪怎么赔偿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没有污蔑罪,只有诽谤罪。赔偿的数额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相关。因诽谤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
人浏览
法律分析:发生误切除卵巢的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询问当地医保部门确定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