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团总公司工作,却和分公司签劳动合同,这样可以吗?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吗?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11-04 06:12:45人浏览
问题描述:
在集团总公司工作,却和分公司签劳动合同,这样可以吗?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吗?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5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赵国艳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吉林长春·电话-138-4309-5206
可以的,在实践中也有很多。详询可来电
2016-11-03 08:25:10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431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一、实务做法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在实务中有一定的争议。有人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有人说从未签合同满一年时起算。两种说法,在实务中都有采纳。2011年11月8日江苏省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对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一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主张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对二倍工资中属于用人单位法定赔偿金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计算一年。按此规定,在2011年11月8日之前实务中按第一种说法,即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之后按第二种说法,即从未签合同满一年时起算。两种说法,涉及到双倍工资性质的认识。

二、双倍工资的性质

《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之前的做法,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超算时效,是把双倍工资的性质认定为劳动报酬。现在的做法不视双倍工资为劳动报酬,而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这种规定也不无道理,因为《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的描述规定在第八十二条,这一条所属的章节为第七章法律责任,这一章更多的是对用人单位的责任要求,属于处罚性规定。从这个逻辑关系上来看,把双倍工资界定为惩罚性的赔偿,而不是劳动报酬,也有一定的道理。

三、风险提示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未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年期满时,从一年期满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一年的时效,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再主张双倍工资,那就不会得到支得支持了。比如,劳动者是2008年1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应当在2008年1月31日之前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到2008年21月31日满一年,从次日起即2009年1月1日起计算一年的时效,那么劳动者最迟在2009年12月31日前要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过了这个时间就超过仲裁时效了。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会给企业带来多大的损失,反而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双倍工资是法律的硬性规定,如果不签订就有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因为双倍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实际收入来计算,如果满一年计算11个月,那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用人单位更要注意的是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的问题。有些用人单位也知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对新入职人员要求很严格,都能签订,但对于续签合同往往有所疏忽,如果合同劳动期,但没有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同样视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样要支付双倍工资。所以,人事部门在工作中尤其要细致认真

2017-11-04 06:12:45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0722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公司应在你入职起一个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若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应从你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公司没有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没有支付加班费,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2017-11-03 03:37:28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4496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16-12-30 13:18:04
法律快车律师团队律师
服务地区-吉林长春
这是可以的。
2016-11-02 21:15:3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什么叫企业
什么叫企业
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那么,什么叫企业?企业本质上是“一种
公司法
人浏览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程公司注册需要什么
工程公司注册需要什么
工程公司注册需要以下资料:1、公司名称;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注册资本条件;4、公司经营范
公司法
人浏览
什么是总公司?
什么是总公司?
总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
公司设立
人浏览
什么是分公司?
什么是分公司?
依现习惯,公司依据内部经营机构管辖关系可分为总公司(本公司)、分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
设立分公司
人浏览
你好,存在风险,建议谨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赔偿其一个月的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劳动法
人浏览
什么是总公司?什么是分公司?什么是子公司
什么是总公司?什么是分公司?什么是子公司
总公司也称本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
设立分公司
人浏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离,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一下单位有无下列情况,依此为由就没事了。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签订后通常就会生效,签订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需要审查合同,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在合同签订时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从而减少风险。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可以拒绝与第三方签合同的,因为公司不一样的了,工龄就没有办法连续计算的了。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谁做户主的区别是什么
谁做户主的区别是什么
谁做户主没有区别。户主即一户之主,是一个社会单元(家庭户)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人。户口本的户主权利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发言权、表决权、利益
小区物权
人浏览
如何投诉开发商房子质量
如何投诉开发商房子质量
投诉开发商房子质量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
小区物权
人浏览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是很有可能要求单位赔偿你一笔比较丰厚的金额。由于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你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是要支付相应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来分析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住宅楼楼层加层是否犯法
老住宅楼楼层加层是否犯法
老住宅楼楼层未经审批擅自加层犯法。申请人应书面向房管局提交加层申请,附送房屋地形图、建筑图、建房(加层)计划批准书、资金来源证明、房屋检测和抗震设防报告等资料;
小区物权
人浏览
借给别人钱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解决:1、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入住新房用的还是临时电该怎样维权
入住新房用的还是临时电该怎样维权
入住新房用的是临时电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维权。临时用电不能满足城市生活所需,其不符合交易目的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
小区物权
人浏览
报警没用。没有用,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车是抵押车,被车主开走的行为不构成案件,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遇到这种情况,需要你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东违章建筑如何赔偿
房东违章建筑如何赔偿
房东违章建筑没有赔偿。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
小区物权
人浏览
借款人把钱借给担保人担保人不还的,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注意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什么确定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什么确定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事先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业主应自车位交付之日起交纳车位管理费,期间物业公司在该车位上私自停放其他人员车辆的,业主可对
小区物权
人浏览
办理无抵押贷款一般需要以下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个人资产证明等,当事人申请贷款的,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房屋在出租后抵押的,拍卖时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抵押后再出租的,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