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202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及解读

202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及解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5 17:22:44 0人浏览

导读:

202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由国务院于2008年发布并实施,该法是对劳动法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的解读。该条例实施依据的原则是以一致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这三个为原则的。该条例的不足之处在于劳动者的界定、无固定合同的可操作性、培养人才的积极性等。
202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及解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解读」:本条例是《劳动合同法》的补充和操作性说明,实际运用时仍然要在《劳动合同法》体系下进行,条例未涉及的或模糊处理的内容将由各地劳保部门灵活处理,且今后仍会出台新的补充条例,比如劳资双方都十分关注的劳务派遣问题,而且地方也会出台相关细则,企业必须时刻关注各地劳保部门动态。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解读」:与草案相比,本条删去了“宣传教育”的内容,更着眼于贯彻实施,这给企业发出信号,必须要严格执行;为了“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劳动争议在仲裁时将偏向于企业,而诉讼时将偏向于劳动者。建议企业在取得仲裁环节完成调解,尽量不进入...
  •   2008年9月27日15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邱小平和法规司副司长芮立新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网友在线交流。

      [邱小平]在19号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国务院法制办领导专门做了说明。在起草条例过程中主要依据三个原则:

      第一个是一致性原则,即实施条例必须维护劳动合同法的权威性,与劳动合同法的制度相一致,也就是下位法必须坚决的贯彻上位法的立法精神和法律制度。

      第二是协调性原则,在条例起草过程中,比较注重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的关系、妥善处理好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妥善处理好保护职工利益长远目标与现阶段目标的关系,准确的体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努力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的协调。

      当然,在处理这几个关系时,不能违背前面讲的一致性原则,即不能违背劳...

  • 不足之一:缺乏对“劳动者”的界定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中,一方为用人单位,一方为劳动者。实践中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理解始终有很大分歧。   劳动合同法认定的用人单位主要表现为六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实施条例对用人单位的外延又进一步作了扩大解释,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同时,实施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但是,遗憾的是,更令广大读者关心的“劳动者”的标准,实施条例一字未提。实践中,有关退休人员、内退人员、协保人员、非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学生、未办理就业手续的外国人与港澳台人员等等是...
  •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由于对《劳动合同法》存在一定的误解,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也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导致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终身制”的恢复,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否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连续工作十年如何计算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影响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的发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在坚持一致性原则、协调性原则以及可操作性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明晰化,消除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增加《劳动合同法》的可操作性。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从劳动者和用...

  •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原则的一般共性:揭示部门法存在和确立之本质属性,统领部门法律制度,构建与法的概念和规范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反映部门法的精神和价值追求,具有抽象性、综合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法的原则,即表现为一种社会经济形式的最重要的方式和基础的那些原则和基本思想,处在于法的本质的同一序列之中并构成它的主要内容。”对法的基本原则的研究,必须立足部门法及其制度的建立,并通过对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所具备的特殊性分析,从而以此确立部门法及其子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做为劳动法的子法,在调整劳动关系和保护劳动关系参与者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调整对象均构成研究劳动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基础;同时,劳动关系的历史演变,民事雇佣合同发展到劳动合同,表明了劳动合同的社会性特征。立足于私法性质的劳动法律行为既保留着以意思自治为其核心和要素的基本特征,又日益进化于劳动权本位和公法的适当...
  • 劳动合同法解读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劳动法第二条对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条和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具体为:

      (1)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

      (4)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

      (5)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

  •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有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和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两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合同法就是指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两者的区别在于,《劳动法》是劳动保障立法体系中的基准法,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劳动法》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