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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引起的纠纷如何解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5 23:15:09 人浏览

导读:

由拆迁房屋引起的纠纷是指拆迁人对政府给予的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等不满意,或对拆迁人的非法强行拆迁而发生的一系列纠纷。那么,碰...

  由拆迁房屋引起的纠纷是指拆迁人对政府给予的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等不满意,或对拆迁人的非法强行拆迁而发生的一系列纠纷。那么,碰到这类的房屋拆迁纠纷该如何去解决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下房屋拆迁纠纷的一些解决途径,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拆迁房屋引起的纠纷如何解决?

  房产纠纷算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民事纠纷,一旦出现此类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来解决:

  1、调解

  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

  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3、诉讼

  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二、房屋拆迁赔偿纠纷怎么有效处理?

  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拆迁中如何认定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房屋拆迁纠纷的解决途径的内容,供各位参阅。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前来法律快车网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会为您作更进一步的法律解答。

  (责任编辑:张小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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