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与我在没有终止承包合同的同时,当地国土资源局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给开发商进行开发。请问一下我的权利和利益要怎么才不受侵害?

更新时间:2019-08-19 22:13:55人浏览
问题描述:
村委会与我在没有终止承包合同的同时,当地国土资源局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给开发商进行开发。现在开发商以我阻碍施工为由起诉到法院。请问一下我的权利和利益要怎么才不受侵害?村委会与我在没有终止承包合同的同时,当地国土资源局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给开发商进行开发。请问一下我的权利和利益要怎么才不受侵害?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5356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自己土地承包出去了,对方违反土地承包合同,违约金的如何赔偿?自己土地承包出去了,对方违反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无效,请求违约金的,不予支持,可以请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合同违约之后,守约方可以选择要求违约方赔付违约金的方法来终止合同,但如果对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数额时,守约方也可以要求违约方对其损害进行赔偿。既然签订了承包协议就应该严格依照合同履行,对方这样临时增加租金的要求是违约的行为。
建议你们和对方协商解决,适当的加点,至于量自己把握。你们签合同的时候,应该违约金要写得大一些,这样约束力更强
2019-08-19 21:52:05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388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类型和表现形式。  
1、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  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规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而自80年代中期,我国很多地区根据国家政策实行的是“两田制”,即“责任田和口粮田”区分承包制度,导致村民要求及时收回责任田并按照家庭联产方式重新分配,而原来的承包合同没有到期,从而引发纠纷。  
2、管理混乱引起的纠纷。  农村干部素质相对较低,对土地承包不依法进行管理;很多土地荒废多年,没有积极的纳入正规管理;土地开发过程中没有认真核实所有权;层层转包渔利现象大量发生引发纠纷。  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不经过民主议定原则私自发包,有的甚至以明显的低价格发包。该种情况下村民本来就有意见,一旦出现土地价格上涨或土地收益提高,就容易引发群体性矛盾和纠纷。  
(2)土地所有权界限不明确。因为历史原因,有些土地确权不明确,没有核准颁发土地使用证书,在开发和种植时引发争议。特别是原来有些离村较远的荒地,逐渐被离土地比较近的农户开发种植,产生收益后引发纠纷。  
(3)土地大面积开发引发纠纷。主要有两种类型:①土地开发形成事实,而所有权没有界定。因为开发的是大面积的荒地,开发前没有人耕种,因此开发前没有核实所有权,而开发方没有所有权,开发后和所有权方发生矛盾。②乡镇集体大片开发和农户小片开发形成矛盾。农户对以前没有耕种的荒地小面积开发种植,后来乡镇集体进行大面积集体开发,发生冲突引发纠纷。该种类型主要存在于土地较多的地区。  
(4)土地层层转包甚至一地多包渔利,有的未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转包,有的转包合同违法等等,导致土地关系混乱引发纠纷。  
(5)国有土地管理也存在许多问题,发生在存在国有农场的地区,因为土地利用、管理不善,与相邻关系处理不当导致纠纷。  
3、村干部权利滥用引发的纠纷。  主要类型有:  
(1)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农户部分成员“农转非”后,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又如强行收回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收回承包地抵顶欠款,违法收回进入小城镇落户农民的承包地,用收回农民承包地的办法搞劳动力转移等。  
(2)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如承包期内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借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之机重新承包土地等。  
(3)不落实二轮承包政策。对适合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第一轮耕地承包合同到期后,不执行延长土地承包期三十年政策,不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不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超额预留机动地等。  
(4)利用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如因承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因集体经济组织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等。  
(5)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如强制收回农民承包地搞土地流转,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出面租赁农户的承包地再进行转租或发包,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  
(6)侵占承包方的土地收益。如小调整时随意提高承包费,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等。  
(7)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承包时对妇女实行有别于男子的歧视性土地承包政策,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出嫁女承包地等。  
(8)征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问题的纠纷等。  
4、基层政府利用职权强行干预引发的纠纷。  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只有村集体才有权利处置其所有的土地,而出于部门和地方利益的考虑,行政干预和越俎代庖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违法承包引发纠纷。这种情况往往在一时发包成功的背后隐藏着许多矛盾,一旦时机成熟就会引发纠纷,且这种情况涉及的土地面积较大,处理不好很容易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村集体不经农户同意,将农户承包的土地擅自发包;  
(2)基层政府不经村集体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强行发包属于村集体的土地。  
5、经济利益驱动。  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1)土地发包初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进行荒地开发时没有提出异议,后来经开发土地状况变好或种植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土地承包者获得了较大利益,土地所有的村集体组织成员,因利益驱动心理不平衡产生纠纷。  
(2)强行终止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因为近几年土地收益明显增加产生较大利润,村民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哄抢承包出去的土地种植,使土地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尤以本村以外人员为承包主体的居多。
2019-08-19 21:57:50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842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房屋买卖合同时效问题。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时效申请撤销权只有一年,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时效是一年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三、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根据 主要是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房管理条例》和我国立法机关颁布的《民法通则》。 其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第6条第
(二)项规定, 购买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显然,买卖房屋协议是以书面合同为其成立的要件。要求书面形式的要件关键是要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非实践性合同。只要买卖房屋合同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即为合同成立并是有效的条件之一,不允许当事人一方随意翻悔。这一规定为当事人因房价过高或过低等不合理、不合法原因毁约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其
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实质法律依据问题,亦即一项合法、有效房屋买卖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50条之规定为:第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
二、意思表示真实;第
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9-08-19 22:02:3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5517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债务纠纷,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不过需要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19-08-19 22:13:5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承包方能否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进行买卖
承包方能否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进行买卖
承包方能否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进行买卖兰某诉集贤村第二村民小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承包方能否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进行买卖[案情]原告:兰某兰某诉集贤村第二村民小组土地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
人浏览
征地批后实施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征地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征收与征用的区别
土地征收与征用的区别
土地征收与征用的区别:通俗的讲,征收就是给你一笔钱,这块地跟你以后没关系了。征用,就是可能要给你一笔钱,暂时借过来用一下
征地补偿
次播放
在什么情形下,主管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在什么情形下,主管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答: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与收回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或派出机构可以无偿收回该宗土地及其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一)出让合同规定的年期届满的;(
土地使用权
人浏览
在什么情形下,主管部门可以提前收回有偿出让的土地使用权?
在什么情形下,主管部门可以提前收回有偿出让的土地使用权?
答: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与收回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在年期届满前可以收回有偿出让的土地:(一)公共利益需要的;(二)公路、铁路、机场等经核准报
土地使用权
人浏览
债务纠纷,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不过需要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国家土地征收怎样赔偿
国家土地征收怎样赔偿
征收补偿给用由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
房地产
次播放
可以向乡政府反映情况要求处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一、对附加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的质疑根据法理,财产权一经合法取得,只要不损害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权利人尽可自由处分,不受阻碍,因为处分权本身就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什么是遗产债务
什么是遗产债务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还没有清偿的税款、债务。主要包括: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我个人理解,给了案外人可以理解为没有支付,你可以要求村里支付你补偿款。(是否是案外人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归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关于债务追讨,建议带上相关证据自己去法院起诉追讨。或者委托律师追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对于恶意透支信用卡逾期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有:及时还清欠款、与银行协商还款计划、寻求法律援助等。具体选择应根据个人情况和透支金额大小来决定。若金额较小,可优先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你好,可能被银行起诉要求还款,并执行名下财产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如果您的大本在抵押银行期间被银行弄丢了,您应该及时与银行联系并要求其承担责任。从法律角度看,银行作为保管人应承担保管责任,您有权要求银行赔偿损失。若银行不积极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车被借走了不还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可以报警处理,未经债务人同意或未经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强制执行,就以侵占他人财物的方式主张权利,属于违法行为,对方报警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别人欠钱不还打官司可以要回来,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且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