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转让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
导读:
专利权转让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有哪些呢?想必很多人都对此有所疑惑,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来专利权转让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专利权转让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有:
一、专利权转让人
1、未按合同约定的技术转让技术或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全部转让技术;
2、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违反合同约定或《合同法》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擅自允许第三人实施转让的专利,并收取费用;
3、延迟履行合同,延期办理转让手续;
4、逾期两个月不办理专利移交手续;
5、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引起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6、合同签订时,该项专利权已被专利局宣告无效或者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
二、专利权受让人
1、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
2、实施专利违反《合同法》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未经转让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
1、违反合同约定的支付价款的方式;
2、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价款。
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具体数额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协商不一致的,可诉讼人民法院判决。
三、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
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
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盛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适当退让和调低一些标底,同样是很必要的,毕竟合作是需要双方拿出诚意的;
4、做好相关记录-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受骗;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有关于专利权转让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的有关知识,通过上述内容,相信很多人都对专利权转让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有了一定的认识,以后再面对这样的问题再也不会感到棘手,可以做到事半功倍、迎刃而解。如果还有别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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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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