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行政案件执行范围
导读:
非诉行政再凝结执行的适用范围,解决的是在何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在何种情况下行政机关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问题。它事实上涉及到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强制执行的分工和对二者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划分。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适用范围是:凡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强制执行权,以及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皆享有强制执行权时,行政机关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具体行政行为。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1、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参见《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7条。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强制执行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受理。
3、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规定部分享有强制执行权,部分没有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对没有强制执行权部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也属于非诉执行范围。
4、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自行强制执行,不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类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不属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此类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纳入到非诉行政行为执行范畴。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规范太原市两级法院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程序,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规范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执行的指导意见》,并于
什么是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依据?笔者认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依据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后作出的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行政机关申请的相
安福法院严把行政非诉执行立案关作者:张剑云赵卫光发布时间:2009-08-0513:32:51中国法院网讯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严把行政非诉执行立案关,加大立案审
近年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难”成为法院执行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被执行人的抵触和对抗情绪很大,行政机关往往不得不做出让步,大量案件最终只得通过和解执行,完全
执行和解后不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人申请对原案件的恢复执行要满足: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不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期限是两年。
老赖的小产权房子可以执行。小产权房作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无法进入拍卖程序,但是可以采取以物抵款的方式进行处理。法院可以进行产权调查,确认房屋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
伤残赔偿金若是属于对方必须的生活费用,是不能被强制执行的。同时不能被强制执行的还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
公告送达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告发出后六十日视为送达。上诉期是十五日,双方若是都不上诉的,则判决生效。当事方应当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