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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调查研究报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4 22:28:42 人浏览

导读:

伴随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步伐的加快,进一步完善行政层级监督,尤其是行政执法监督是各级政府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为此我办委托广州大学法学院对行政执法监督问题进行研究。课题组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最后完成了《行政执法监督调查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

  伴随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步伐的加快,进一步完善行政层级监督,尤其是行政执法监督是各级政府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为此我办委托广州大学法学院对行政执法监督问题进行研究。课题组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最后完成了《行政执法监督调查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并经我办验收通过。

  一、《研究报告》主要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论述了行政执法监督一般理论。分析了行政执法监督的定义、行政执法监督权的来源及价值目标、行政执法监督的性质和特点、我国目前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立法状况及缺陷,提出了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建议及分析了起草该办法的必要性,从而对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行为以及规范的方式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分析了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与相关制度的联系与区别。该部分运用比较方式,比较了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与行政复议制度、行政监察制度以及信访制度的联系与区别,突显了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的优点及对其他制度的补充性。

  第三部分借鉴申诉专员制度,提出建立广州的行政申诉制度。此部分通过介评国外和香港地区的行政申诉制度,从理论及实践的层面分析了该制度的优越性及在广州建立行政申诉制度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关的构想。

  第四部分提出了行政执法监督的立法建议。该部分总结各地多年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及行政执法监督实践中出现的的经验和实践,提出了六点立法建议。

  二、《研究报告》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报告在研究方法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制度设计和立法建议上,既注重理论上的科学性,法理上的严谨性,又注重结合实践部门的需要,能够切实解决其在监督实践中遇到的难题。

  二是报告对行政执法监督理论中的许多重大问题进行了探讨,给出了科学、合理的解答,奠定了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的学理和法律基础。如报告对行政执法层级监督的行政,从行政法一般理论和行政执法监督实践出发进行了分析,对行政执法监督的性质作出了比较合理、科学的界定。又如报告结合广州市的实际,对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必要性进行了全面的分析。

  三是针对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建设中许多实践问题,报告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建议。课题组通过客观分析相关部门在监督实践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系统地提出了立法建议,勾画出了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框架,解决了行政执法监督的主体、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权力、行政执法监督的程序和如何整合行政执法监督的资源等问题。

  四是报告提出了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建议。报告中提出的许多立法建议都是根据广州市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创新设计。此外,还通过研究国外和香港申诉专员制度,提出了建立广州市行政申诉制度的建议,并将这一建议落实到了立法建议部分。

  总体而言,《研究报告》能够结合本市实际,在制度设计上提出许多具有创新性的建议,并能够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制度,设计出一套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执法监督制度,为我市在执法监督问题上开展相关立法奠定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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