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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治安管理不能光靠搞运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4 06:31:07 人浏览

导读:

我个人认为,社会治安治理方式不能依靠诸如严打之类的运动形式。东莞目前要采取渐进式的治安管理方式,突破小农经济类的粗糙管理模式。当前形势下,可以考虑实行片警制度,同时将这一制度与社区管理相结合。运动后治安案件出现反弹对于社会管理者来说,对社会有效的

 我个人认为,社会治安治理方式不能依靠诸如严打之类的运动形式。东莞目前要采取渐进式的治安管理方式,突破小农经济类的粗糙管理模式。当前形势下,可以考虑实行片警制度,同时将这一制度与社区管理相结合。

  运动后治安案件出现反弹

  对于社会管理者来说,对社会有效的管理必须是持之以恒的,不能依靠大起大落的运动方式,否则百姓很容易受此影响产生心理落差。

  严、快的运动式治理最直接的后果是高效,这是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手段,权力非常集中,而弊病也很深远,影响人们对未来的期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社会管理者会依赖运动的直接效果作为他们的政绩工程,急功近利。法治的社会秩序是平稳、平和的,不能大起大落,运动多了,整个社会资源都会很疲惫。长期的运动行为也易于使犯罪分子掌握规律。

  我们会发现,运动期间,社会治安状况会有明显好转,但是运动结束后,社会治安问题反弹会更厉害,治安案件也会多起来。

  片警制使社区治安责任到人

  社会治安治理是个长期工程,毕其功于一役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东莞目前要进行渐进式的治安管理,该扩大警力的时候要扩大,要培养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尤其是公安队伍。

  东莞的社会治安管理现状决定治安管理不能过分依赖警察,过分依赖暴力手段,应该积极借鉴一些其他大城市的先进管理模式,实现理念的转变。就当前形势来看,可以考虑实行片警制。

  片警也就是社区民警,是对社区警务人员的统称。这种片警不是市民以为的办理琐碎事务的户政警,而是社区最基层的警力。实行片警制,社区的治安问题就责任到人了。据报道,广州黄埔区率先实行社区片警制,也就是1000户左右的社区配备一名片警,即警长。另外,警长还将自动成为该社区和街道的党组副书记,参与社区街道的管理。

  实际操作中,东莞社会治安问题还存在治安队员这一部分。治安队是警察的辅助力量,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训练,从而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起更大的积极作用。

  出租屋主应负治安责任

  参与者:杨先生

  职业:常平元江元某工厂管理者/出租屋主

  参与方式:访谈

  我是常平本地人,家里也有很多房子可供出租。根据这几年对出租屋的管理,我觉得存在不少问题,比如管理不规范、形成治安隐患等。假如我是市长,我将从社会稳定的角度来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哪怕有些做法会侵犯到出租屋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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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摸底检查全市出租屋

  现在有文件规定出租屋要登记,发现未经核查而擅自出租的房子,将依法对出租屋主进行处罚,但因为管理部门对出租屋的情况不清楚,所以操作起来很困难。假如我是市长,首先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所有出租屋进行摸底大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消防、治安等条件的一律不颁发“出租证”,违者严厉处以经济处罚。此外,还将由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定期对已核发证件的出租屋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者,向屋主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内仍未达标的,取消其出租资格。

  另外,实行摸底还可以避免出租屋逃税问题。很多出租屋主为了逃避税收,便向管理部门虚报或瞒报出租屋数量及详细情况,导致很多出租屋无法登记,这必然引发很多治安问题。假如我是市长,将对已接受核查的出租屋免收一年税金,从而让更多的出租屋主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

  指定责任人定期巡查

  现在出租屋问题那么突出,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管理部门和屋主没有做好登记与管理工作,让很多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假如我是市长,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与责任人制度,出租屋管理部门负主要责任。所有租客都要凭有效证件到管理部门登记户籍、职业、工作单位等信息,并现场办理暂住证。假如出租屋主擅自将房子出租的,将由其承担一切责任。

  此外,我要让出租屋主亲任或指定安全责任人,其职责就是做好出租屋的日常卫生、安全等方面管理。安全责任人必须定期巡查出租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全市有很多以日租、月租形式出租的“临时出租屋”,也就是简陋的旅馆。不管是卫生条件还是消防设施,都不符合要求,很多建在工业区附近的还是违章建筑。据我所知,入住这种出租屋不用登记,里面还能看黄色录像,这成了不少不法分子的窝点和一些地下交易的场所。假如我是市长,将依法取缔这类出租屋。

  建立小偷档案严惩惯偷

  参与者:胡先生

  职业:家具业务员

  我是做业务的,经常坐公交车,东莞公交车上的小偷太多了,我有好几次被偷过钱,衣服都被扒手划破。有一次在车上,有4个小偷开始是偷一个女孩子的包,后来发展到抢,但车上没有一个人出来说话,包括我自己,现在想起来觉得挺惭愧的。

  假如我是市长,我肯定要对公车上的治安进行重点整治,这里我提出自己的两个建议:一是要求公交公司为见义勇为人的设立专门的基金。基金的钱应该不用愁,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是社会捐赠。这笔基金专门用来支付见义勇为者受伤后的医疗费用,并进行一定的奖励。如此做法,肯定会有更多的人挺身而出,将公车上小偷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弘扬社会的正气,届时就不是乘客挺身而出之前要想一想,而是小偷做案之前需要想一想了。[page]

  第二是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小偷档案系统,对屡犯不改者,一定要严惩。

  现在有个情况,很多小偷被抓住后,无非是关几天,打一顿,罚些钱很快就出来了。派出所也是比较无奈,毕竟一般的偷窃不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这就造成了小偷有恃无恐的气焰。我觉得全市的公安系统,应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小偷档案系统,对每一个被抓住的小偷的资料都归档,一个小偷被抓住后,通过指纹就可以知道他是不是惯犯,对情节严重的一定要严判、劳改,将这些贼头打尽,小偷自然不敢嚣张。

  记者当市长

  “以房管人”从社区抓治安

  假如我是市长,这个时候我最关心的是什么?年关了,我最关心的是几百万生活在东莞的人民能否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作为市长,思想上,我会理解那些匆匆赶路的为人父母妻儿者,行动上,我更应该去为他们创造平安的社会环境。

  “前天刚在路上被人抢了包”、“我在公交车上被人偷过两次手机”……初到东莞时,接到这样的报料电话,我第一反应是:好料。经过近一年时间的 “洗礼”,我也麻木了:自己租住的民房半年被人两次破门,手机被人半夜从窗口“钓”走。年底是大家装点行囊盘点收获的季节,也是那些游荡在这个城市各个角落以“两抢一盗”为生的犯罪分子收获的季节。这一潜在的犯罪规律幸好已被我公安机关掌握,所以“百日行动”甫一落幕,公安机关又开展了“冬季攻势”行动。

  一系列的行动、攻势组织后,公安机关的统计数据会告诉我,社会治安有了明显的好转。假如我是市长,这时候不会将兴趣仅仅停留在这些数据上,我会请上市民代表、企业主、相关部门的头头以及一些社会学家等等,大家共同探讨东莞的社会治安问题。透过林林总总的案件现象,探讨出一些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以期寻找到根源。

  在探讨后,我发现,“以房管人”的思路便于对东莞的外来人口进行管理。所以,暂住证制度应该坚持,当然在执行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一定不能有“捞一笔”的想法,要客观办理,要不走形式,像户籍证一样登记处理,将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来人口分别建立数据库,统一形成具有查询、统计、分析、互访功能的人口管理信息平台,提高日常人口管理的效率。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要借鉴常住人口的管理方法,甚至在东莞应和常住人口一样进行管理。社区参与到了基层治安的防范还不够,这时候还需要在每个社区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的警察,让警察的工作沉到社区的最基层,这样的警察必须对社区的每个暂住人口的流动情况有个详细的了解。[page]

  从社区抓起,从源头治理,这样东莞治安保障体系就形成了。这时候,一定会有群众向我反映,基层社区治安队员的素质有问题。在目前东莞警力缺乏的情况下,治安队员参与到社会治安管理中必不可少,如何解决治安队问题呢?我想起前年公安部“五条禁令”发布之后,各地公安部门雷厉风行,不折不扣地执行,长期困扰公安系统的有关“枪”、“车”、“酒”、“赌”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我们东莞难道不可以制定一套针对治安队员的“五条禁令”或者“八条禁令”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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