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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不服处罚开车撞伤民警 海口曝光违法车辆号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2 20:35:59 人浏览

导读:

椰城红绿灯:三轮车主不服处罚开车撞伤民警三轮车主不服处罚开车撞伤民警撞人后弃车逃逸,办案民警将车辆暂扣处理2010年1月9日上午10时30分,海口市秀英区交警大队在秀英大道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在整治过程中,秀英大队民警郭积金带领三名协警查扣了一辆边三轮。在

  椰城红绿灯:三轮车主不服处罚开车撞伤民警

  三轮车主不服处罚开车撞伤民警

  撞人后弃车逃逸,办案民警将车辆暂扣处理

  2010年1月9日上午10时30分,海口秀英区交警大队在秀英大道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在整治过程中,秀英大队民警郭积金带领三名协警查扣了一辆“边三轮”。在查扣的过程中,三轮车车主不服民警的处罚,突然开车撞向民警。民警郭积金及协警三人均被撞伤,其中民警郭积金头部受伤流血,后去医院缝了三针,协警三人腿部、手部被刮伤,肇事三轮车驾驶员弃车逃逸,整治组立即将情况上报给秀英区交警大队的领导,随后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将三轮车扣回违章大队处理。

  美兰区交警近期严查乱停放车辆

  本报讯 2010年1月9日至1月15日期间,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美兰大队在交通整治期间,共出动警力286名,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381起。查扣无牌无证三轮车、二轮摩托车共157辆,查扣违法电动车66辆,查处乱停乱放车辆737辆,4人无证驾驶被拘留,教育放行200起。

  1月12日晚8时,美兰大队组织民警在南宝路至机场东路路段进行酒驾专项整治,在整治的过程中大队民警林志雄查获一辆琼AF1511小型轿车,经检测当事人陈永毅(男,46岁,海口市人)酒精含量为20.9毫克/100毫升,已构成饮酒驾驶并给予处罚。当晚,林志雄又在人民大道至和平大道路段拦查了一辆琼AB9308的小型轿车,经检测当事人邵立成(男,40岁,海口市人)酒精含量为22.4毫克/100毫升,已构成饮酒驾驶并给予处罚。

  1月14日上午9时10分,美兰大队民警又在大英村路段进行两轮、三轮车整治,在整治的过程中民警戴建春拦查了一辆琼CTG559的两轮摩托车对其检查,经查询当事人李南娇未取得两轮摩托车驾驶证并带回支队督察队给予拘留并处罚款。上午10时,民警在南宝路路段进行两轮、三轮车整治,在整治的过程中民警舒顺发拦查了一辆无牌号的两轮摩托车对其检查,经查询当事人曾祥红未取得两轮摩托车驾驶证并带回支队督察队给予拘留并处罚款。

  行路指南

  海口15条路正在施工

  过往车辆小心慢行

  目前,海口有15条路正处于施工当中。分别是东环铁路海口城区(南海大道段、龙昆南路与凤翔路)、粤海大道与南海大道交叉口、滨海大道西延线、朱云路、五指山南路延长段、海甸岛德利路、美祥路、海秀东路、海甸五西路、海甸五东路、安民路、傍海路。

  海口交警提醒,以上路段正在施工,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请过往车辆注意行车安全,按交通指示牌或现场执勤民警指挥行驶,也可以提前绕行,请过往车辆小心慢行。

  举案说法

  两不符合技术标准车辆相撞

  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2009年9月18日8时10分,在海口市龙桥镇王廷村路段,当事人王仁和驾驶着琼01-A0398号拖拉机,在王廷村口小巷处自东往西方向行驶,恰遇驾驶着琼CAY121号两轮摩托车车主王安江,自海口市龙桥镇王廷村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此。两车避让不及,导致拖拉机左前保险杠与两轮摩托车的右侧碰撞,造成人伤车损的交通事故。

  根据交警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及检验鉴定证实:当事人王仁和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从出口驶出道路时不确保安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当事人王安江持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驾驶超期未进行检验及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行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仿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以及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规定,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综上所述,交警部门认为,当事人王仁和与王安江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且当事人王仁和与王安江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本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过错相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认定当事人王仁和与王安江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看看谁交通违法

  由于交通违法信息录入系统需要一定的时间。许多车主在违法之后,不能立即在网络上查询到。海南特区报联合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被电子警察抓拍的车辆最新违法记录,尚未进入网络、语音查询系统的信息进行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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