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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暂缓执行时限为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10:58:36 人浏览

导读:

不管是什么都是有时效的,特别是在这个法治社会,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多的人会依靠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对法律的敬畏以外,更多的还是对法律的灵活运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行政处罚暂缓执行时限为多久?

  不管是什么都是有时效的,特别是在这个法治社会,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多的人会依靠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对法律的敬畏以外,更多的还是对法律的灵活运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行政处罚暂缓执行时限为多久?

  一、行政处罚暂缓执行时限为多久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了,暂缓执行行政处罚期限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二、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关键条件。如果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会发生社会危险的,则不能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这里所称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主要是指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被拘留人不会逃跑、干扰和阻碍证人作证、串供、毁灭、伪造证据、再次实施违法犯罪等情形。

  三、交纳保证金的法定标准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担保条件。近亲属,是指被拘留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担保人,是指以自己的人格和信誉担保,并出具担保书,保证被拘留人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期间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自然人。根据本法第108条规定,担保人必须是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人。保证金,是指由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为了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而交纳的保证被拘留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根据本条规定,保证金必须按照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这里所说的每日行政拘留,是指在公安机关通知其交纳保证金时尚未执行的行政拘留的时间,而不是指被拘留人被依法决定行政拘留的时间。如某人被决定行政拘留10天,公安机关通知其交纳保证金时,其已被执行了3天,则其应当交纳1400元保证金而不是2000元保证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行政处罚暂缓执行时限为多久的相关内容。行政处罚暂缓执行的时限,在法律上需要明确的规定的,法律之所以要严格规定,就是为了让每个人都遵守。如果不认真遵守,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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