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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建征告字〔2012〕6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9 00:58:25 人浏览

导读:

一、引言20世纪90年代,英国率先提出公私合作制(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简称为PPP,国内也译作公私伙伴关系)的概念,继而在美国、加拿大等西方主要国家得到广泛的响应,很多国家成立的专门机构来推动PPP的发展。英国在通过PPP形式提供公共设施服务

滁州市第三水厂一期工程建设用地项目,20111230业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地〔20111179号)批准,安徽省国土资源厅20111231印发批复,同意滁州市人民政府对所辖南谯区腰铺镇范桥村、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集体农用地5.2841公顷(其中耕地4.3838公顷),共计5.2841公顷集体所有土地依法实施征收,对全椒县黄栗树林场0.2877公顷国有林地实施转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省、市土地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地块用途

  公共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被征地村组名称

  征收土地地类及面积

  总面积

  农用地

  耕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范桥村

  1.3716

  1.3716

  1.2649

  0

  0

  十字村

  3.9125

  3.9125

  3.1189

  0

  0

  黄栗树林场

  0.2877

  0.2877

  0

  0

  0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农业人员安置

  本次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09132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滁政办〔2010155号)文件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按照采取货币补偿和养老保险方式安置。

  四、被征收土地地类、权属及地上附着物由滁州市国土资源局南谯分局、全椒县国土资源局和所在街道、村委会负责现场调查、清点登记工作,经南谯区政府复核确认。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等有关工作由滁州市国土资源局南谯分局、全椒县国土资源局和滁州市南谯区政府、全椒县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应在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有效证明,到滁州市国土资源局南谯分局、全椒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记的,其补偿安置事项以滁州市国土资源局南谯分局、全椒县国土资源局和所在街道、村委会的清点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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