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承诺引发加盟争议
导读:
“在北京做生意就不怕事”
一走进一楼大厅记者发现,一个提醒考察项目者举报欺诈性项目的公告赫然在目,注名是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客站分局发布。从该公告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就在前不久,该工商分局通过群众举报查封了楼中两家企业,理由是这两家企业以加盟连锁的名义诈骗各地投资者的钱财。
当记者看到这个公告后第一感觉是:工商局刚查过。现在楼上的项目应该都是好的,起码都是不骗人的。
但是,记者日前接到的投诉电话中,也有八月份刚刚在这里加盟之后上当受骗的。一个极力不让记者透露姓名的加盟商对记者表示:“前几天,当我说要到工商局举报他们时,他们竟然说,敢在北京做生意就不怕事。”
优惠政策不优惠 2万元铺货按市价算
接待记者的是一位女士,在讲解时,每当记者问到一些关键性问题时,她总是表示:“这个问题我不是很清楚,你等等,我给你问问。”这一点尤其表现在加盟费收取和使用上。据她介绍,原先加盟商必须交2万元加盟费,现在公司实行“交2万元加盟费,铺2万元货”的优惠政策。时间“好像是从8月中旬开始的”,活动时间是一个月。
记者询问:“什么时候结束?”
“应该是九月中旬。”她一脸不确定地说。
“你们平常有这种优惠吗?
“没有,这是为了庆祝公司成立三周年而特别实行的政策。”
但日前记者在与一位加盟商交谈时得到的回答却大不相同。该加盟商表示已经加盟了好几个月了,而她得到的承诺也是“交2万元加盟费,铺2万元货”的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加盟商的讲述,虽然总部的确给了2万元的货,“加盟前说送2万元钱的货,并没有说是按市价算,而且承诺可以由我自行选货。但加盟后,该公司改口说这2万元钱的货按市价算,并把一些断码及品质很差的、很难卖的货发给我,说这就是那2万元的货。”这种行为让她感觉公司是“属于明显的欺诈”。而当记者询问合同中是否明确表明时,她表示没有。
要知道,按市场零售价计算还是按供货价计算可以说是有天壤之别,供货价是市场零售价的2.9折。如果按照普通供货价计算,2万元可以让加盟商拿到市场零售价58000元的货,中间相差38000元,而这个数字可能就是加盟商的利润;而如果按照市场零售价计算,2万元只相当于加盟商6897元的普通进货款,中间相差13103元。按零售价供货,加盟商对此很不满意。
“当然公司也要赚钱,都给你们2.9折的货我们赚什么钱。”接待小姐这句不经意说出的话,也许正是体现出了该公司实行“三周年优惠加盟”政策的最终目的。
但是当加盟者要求按供货价供货时,却遭到了公司的拒绝,理由是“合同中并无注明”。按照对方的说法,第一次交纳的2万元加盟费只能得到40多双鞋,其中包括了高、中、低三个档次。平均换算下来,每双鞋要500元左右。“而且这些产品由于实行的优惠措施,所以是不享受退换货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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