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招标投标 > 招标投标流程 > 中标 > 关于实施中标结果公示制度通知

关于实施中标结果公示制度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1 09:16:16 人浏览

导读:

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管理,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建设部(建市[2003]231号文)关于印发《有形建筑市场运行和管理示范文本》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凡在湖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招标的房屋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管理,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建设部(建市[2003]231号文)关于印发《有形建筑市场运行和管理示范文本》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凡在湖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中标结果公示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及时向湖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提交《招标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湖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自收到《招标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在湖北工程建设信息网(网址:www.ztb.cn)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工程规模、招标方式、开标时间、中标人名称、中标价、中标工期、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公示开始时间、公示结束时间。公示结束后方可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手续。

  2、对公示的中标单位及其他中标内容的有关投诉及情况反映,由湖北省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受理。投诉及反映的情况必须事实求事,不得捏造事实。投标人应表明真实姓名及具体联系方式,凡不表明真实姓名及具体的联系方式,或不提供具体材料的,有关部门可不予受理。

  中标结果公示制度从二00四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