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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教育局基建办招标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1 05:39:00 人浏览

导读:

教基建办[2005]7号芜湖市教育局基建办校舍维修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代理招标流程一、招标范围:5万元以下的小型校舍维修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建设项目提交下列资料1、委托招标报告。2、工程量清单(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教基建办[2005]7号

  芜湖市教育局基建办校舍维修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代理招标流程

  一、招标范围:5万元以下的小型校舍维修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建设项目提交下列资料

  1、委托招标报告。

  2、工程量清单(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3、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及基建办负责审查意见,计划批准依据。

  三、发布信息

  基建办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核准后,在基建办及建设单位张贴招标公告并同时在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四、对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合格的3个以上投标人作为入围投标单位。

  五、招标文件发放:招标人将已经基建办备案过的招标文件发放给入围单位,如有必要,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发放经基建办备案的答疑纪要。

  六、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唱标;

  七、评标:招标人于开标后在基建办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专家评委。评委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备案:基建办接收书面备案并和拟中标人就投标文件进行交谈,拟中标人写出书面承诺提交基建办备案。

  九、发放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签署合同协议: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双方办理或提交支付履约担保手续,退还中标人及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对合同双方在实施中的履约、诚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教基建办[2005]8号

  芜湖市教育局基建办校舍维修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代理招标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小型校舍维修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不正常现象,贯彻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建筑市场铁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芜湖市人民政府第8号令及周边城市教育系统的招标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投标范围:5万元以下的小型校舍维修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建设项目提交资料及委托招标报告

  招标人根据已批复的维修计划提交工程量清单(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及委托代理招标报告。

  三、报建核准后,基建办将通过教育信息网、基建办张贴栏及建设单位发布招标公告信息并接受各投标人的报名。

  四、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确定:

  基建办对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合格的3个以上投标人作为入围投标单位。

  五、投标文件的发放:

  招标人将已经基建办备案过的投标文件发放给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如有必要,组织投标人踏看现场,并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发放经基建办备案的答疑纪要。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投标人办理投标担保,递交投标文件,基建办接受投标文件,并提供开标场所服务。

  七、开标:

  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唱标。

  八、评标方法:采有给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评标组织:

  评标活动由投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一名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一般于开标后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专家名册中由电脑随机抽取,由基建办通知评委成员,并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予以保密。专家库的人员组成由教育局根据专家组成相关要求条件累积组成,专家库存人数为50人。

  十、评标程序:

  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进行评审,编写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十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备案:

  基建办接受书面备案并对拟中标人进行就投标文件进行交谈,拟中标人写出书面承诺提交基建办备案。

  十二、中标及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原则上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投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三、合同协议的签署: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双方办理或提交支付、履约担保手续。退还中标人及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十四、其它:本办法仅供市教育局内部适用,并由基建办负责解释。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教基建办[2005]9号

  芜湖市教育局基建办校舍维修小型工程投标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和政策法规,研究制订本局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有关规定、执行标准及招标投标方针政策。

  二、依法对参加交易的业主承包商进行登记和审查,维护投标的正常秩序,调解建设工程交易活动中的纠纷;

  三、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收集、调整、储存、发布制度,完善发布交易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为交易双方提供各类信息服务;

  四、杜绝建设工程非法交易,对非法交易行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惩处,净化交易市场;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和议评,否决违反招标管理有关规定的定标结果;

  五、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基建办交易的双方执行工程报建、工程施工许可等有关执行情况。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教基建办[2005]10号

  芜湖市教育局基建办校舍维修小型工程招标管理人员职业道德

  一、遵纪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监督,自觉抵制各种干扰,保证建设工程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维护社会利益和群众利益;

  三、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勤奋学习,精通业务;工作严谨,作风扎实,热情服务,行风端正;

  四、勤政廉洁,克已奉公;服从领导,团结同志,抵制歪风,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守秘密,做好评标的保密工作。

  二OO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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