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导读:
行业分类:水电气能源
招标编号:CBL_20081027_3133012
截止日期:2008-11-05
所在省份:海南
招标内容:
屯昌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屯昌县污水处理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屯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县财政配套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80%和20%,招标人为屯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屯昌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地点为屯昌县屯城镇,工程主要包括1座日处理1.0万吨污水处理厂和城区污水处理管网约20公里。工程总投资约为5600万元,计划总工期为12个月。
2.2 标段划分:屯昌县污水处理工程分为4个标段,具体为:
标1:屯昌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标2:屯昌县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
标3:屯昌县污水处理工程配套管网系统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
标4:屯昌县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
2.3 各申请人仅可参加其中 1 个标段的投标。
2.4 招标范围:
1)标1招标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工程的全部土建和安装工程及为其服务的所有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
2)标2招标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
3)标3招标范围:包括城区约20公里污水收集管网的土建工程施工和管材制造、采购、检测、运输、调试。
4)标4招标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的机电设备、专用配件及相关服务(包括设备制造(采购)、检测、运输、调试及后期人员培训等)的采购。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段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近三年(2005年至2008年)来曾独立完成过与本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类似的污水处理项目的监理工作,近三年(2005年度至2007年度)财务均盈利,信誉良好,近三年(2005年至2008年)无不良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具备高工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市政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和岗位证,并在近五年(2003年至2008年)担任过类似规模和复杂程度的污水处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数量、专业等符合工程开展需要。
标段2: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近三年(2005年度至2007年度)财务均盈利,信誉良好,近三年(2005年至2008年)无不良记录,近三年(2005年至2008年)来完成过与本合同项目建设规模相应的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经历业绩;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近五年(2003年至2008年)担任过类似污水处理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工及以上职称及具有类似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经历;安全员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标段3: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近三年(2005年度至2007年度)财务均盈利,信誉良好,近三年(2005年至2008年)无不良记录,近三年(2005年至2008年)来完成过类似管网工程的施工经历业绩;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近五年(2003年至2008年)担任过类似管网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及具有类似管网工程施工经历;安全员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标段4: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具有污水处理设备生产能力,并具有污水处理相关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近三年(2005年度至2007年度)财务均盈利,信誉良好,近三年(2005年至2008年)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完成过类似规模和复杂程度的污水处理设备(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吨以上)的制造且已投入使用,运行正常。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文件于2008年10月28日至2008年11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8号窗口(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发售,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4.2 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
5.资格预审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8年11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为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324室。
5.2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5日17:3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资格预审时间为2008年11月6日,地点为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6.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有限数量制,有限数量为7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海南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http://www.hizw.gov.cn)和屯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uncha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屯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屯昌县屯城镇县政府大楼一楼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沾益直街19号
邮编:571600 邮编:510610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898-67815083、13876103238 电话:020-87117099;151120799758
传真:0898-67815552 传真:020-87117099
电子邮件:tang3238@163.com 电子邮件:ZSZJJL@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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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质疑要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内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