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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被查封后拍卖的清偿顺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21:01:05 人浏览

导读:

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因为抵押权的问题产生纠纷,通过法院程序来解决的话,是可以根据判决的结果请求法院查封拍卖抵押物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抵押物被查封后拍卖的清偿顺序?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因为抵押权的问题产生纠纷,通过法院程序来解决的话,是可以根据判决的结果请求法院查封拍卖抵押物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抵押物被查封后拍卖的清偿顺序?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抵押物被查封后拍卖的清偿顺序

  1、处理抵押权的方式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买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拍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协商抵押物的价值后,折抵债权的款额。所谓拍卖,是指在公开的拍卖市场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与出价最高的买者成交的买卖活动。所谓变卖,是指由第三方有权利的部门(如法院),将抵押物卖给一个或多个特定的买者的活动。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清偿。处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多于债务的本金利息的部分,应该归还给抵押人。

  2、债权人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按登记顺序先后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二、不得查封拍卖的财产有哪些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8)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三、抵押物拍卖的程序

  (1)抵押权人向拍卖机构提出拍卖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

  (2)拍卖机构清查核实抵押物,厘定拍卖底价。

  (3)拍卖机构在报纸上发表拍卖公告。公告期间为15日。

  (4)公告期满,对拍卖物所有权没有争议的,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

  (5)拍卖成交后办理纳税和拍卖物权属转移手续。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抵押物被查封后拍卖的清偿顺序的内容,由此可知,为了防止转移、隐匿或者毁坏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有权将查封的财产,而查封后拍卖的抵押物是有清偿顺序规定的。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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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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