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债权的实现方式有哪几种
导读:
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主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那么连带担保债权的实现方式有哪几种?担保债权债务法律如何规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连带担保债权的实现方式有哪几种
连带担保债权的实现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定金。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主要用来惩罚违约行为,预付款从一开始就属货款的一部分,以上二者可以因约定而相互转化。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违约金属于损害赔偿性质,其数额认定完全依赖于受损害当事人的损失情况,而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数额一旦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
2、保证。保证是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
二、担保债权债务法律如何规定
担保在法律上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不同的担保方式法律规定是不同的,当担保方式相互产生碰撞之时,各自以及相互的优先权也是不同的,具体方式具体规定。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泛指政治、经济、思想形态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连带担保债权的实现方式有哪几种”等相关法律知识。连带担保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即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即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而且双方都不能拒绝。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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