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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房屋做抵押合同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3 01:34:21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存在着大量的民间借贷行为,大部分的民间借贷中需要有抵押物才可以成功借款。一般的抵押物是不动产比如房产,抵押房屋就需要有抵押合同,该怎么写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民间借贷房屋做抵押合同怎么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我国存在着大量的民间借贷行为,大部分的民间借贷中需要有抵押物才可以成功借款。一般的抵押物是不动产比如房产,抵押房屋就需要有抵押合同,该怎么写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民间借贷房屋做抵押合同怎么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间借贷房屋做抵押合同怎么写

  贷款方:××

  借款方:××

  1、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2、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3、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4、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5、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7、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

  借款人:××

  二、民间借贷房产抵押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

  1、借款数额、借款用途、还款期限、利息计算这个要写清楚;

  2、借贷房产抵押合同一定要规定在当地房管局办理完抵押手续后才生效,办理抵押手续的费用由贷款人承担;

  3、办理房产抵押的,需要先到当地公证处先办理抵押公证,这个需要注意;

  4、为方便诉讼,建议你选择发生争议时的管辖法院选择在你的住所地法院。

  三、民间借贷房屋抵押手续

  首先,双方应当签订抵押合同,约定抵押房屋的具体情况;其次,应当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法》:

  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第四十四条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第四十五条登记部门登记的资料,应当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民间借贷房屋做抵押合同怎么写的全部内容。抵押房屋时一定要想清楚自己到底具不具备还款能力。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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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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