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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监督最新规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1 03:59:34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对公安机关行使立案监督权利的,是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要求其立案。那么立案监督最新规定有哪些?立案监督程序如何进行?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知道,对公安机关行使立案监督权利的,是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要求其立案。那么立案监督最新规定有哪些?立案监督程序如何进行?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立案监督最新规定有哪些

  一、立案监督最新规定有哪些

  1、刑事立案监督的任务是确保依法立案,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和违法立案,依法、及时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刑事立案监督应当坚持监督与配合相统一,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与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相结合,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和有错必纠的原则。

  3、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应当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定期相互通报刑事发案、报案、立案、破案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批捕、起诉等情况,重大案件随时通报。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

  二、立案监督程序如何进行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应当制作《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或者《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及时送达公安机关。

  2、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或者《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后七日以内作出书面说明,客观反映不立案或者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连同有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回复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主动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或者《撤销案件决定书》复印件及时送达人民检察院。

  3、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核实,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不成立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立案监督最新规定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立案监督的相关规定了吧,同时小编也为大家整理了立案监督程序如何进行的相关知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周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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