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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的刑罚问题初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6 04:14:51 人浏览

导读:

医疗责任事故是否可以用刑罚来处罚,这一直是人们争论的话题。新刑法的颁布,以持刑罚说观点的一派胜利而结束这场争论。医疗事故罪第一次在我国刑法典中出现。我国的司法工作者对这一罪名如何掌握尚显经验不足,而且,由于种种原因,追究医疗事故肇事者刑事责任也存在

  医疗责任事故是否可以用刑罚来处罚,这一直是人们争论的话题。新刑法的颁布,以持刑罚说观点的一派胜利而结束这场争论。医疗事故罪第一次在我国刑法典中出现。我国的司法工作者对这一罪名如何掌握尚显经验不足,而且,由于种种原因,追究医疗事故肇事者刑事责任也存在许多障碍。法律快车小编通过对医疗事故罪的刑罚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为你一一剖析。

  医疗事故的概念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的过错而造成的意外的变故或灾祸。其结果是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或者功能障碍。一般而言,医疗事故分为医疗技术事故和医疗责任事故。医疗技术事故是指由于医务人员技术过失所造成的事故。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原因是医务人员的实施的技术水平低下,可能是医务人员技术功底不扎实,也可能是医务人员的技术职称与其实际水平不相符,还可能是医务人员所在单位缺乏某种特殊的技术设备或者技术设备突然出现故障。但不论是什么原因,总之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造成,与医务人员的责任心无关。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即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或者诊疗护理常规,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强调的是违反有关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与医务人员的责任心密切相关。如值班医师擅离职守,外出未归,延误病人抢救;护士进行药物注射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查对,造成错误给药。这些都属于责任事故所要求的要件。 【点击阅读全文】

  医疗责任事故怎么构成认定?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由于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是刑法典第335条的定义,该规定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第一,医疗事故犯罪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只有医务人员行使其法定职责,对病人进行诊断、治疗或者护理时,对病人造成损害或者死亡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犯罪,没有发生在此过程的死亡,不属于此罪所定义的范畴。

  第二,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根据卫生部1988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的精神,医务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者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医师和护士。根据卫生部1993年3月2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2条的规定,护士是指按照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999年5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条也规定: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为医师。

  第三,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必须是医务人员严重违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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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依据处罚?

  (一)事实根据

  1.确定犯罪事实和社会危害性

  明确犯罪结果的社会危害性是正确量刑的关键。医疗事故发生后,其社会危害性的考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1)医疗事故的实际结果,是造成就诊人员健康严重损害还是死亡。刑法第335条规定,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的,才构成医疗事故罪。死亡和严重损害健康又有差别,严重损害健康者,也有程度的区别。因此必须具体确定危害结果。死亡,当然是以目前我国传统习惯认为的心肺死亡,即呼吸心跳停止,不能采用脑死亡的标准。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医疗事故发生后,就诊人员处于植物人状态,其生理学指标和生命体征均已符合脑死亡的标准。当目前也不能认定其死亡。因为我国没有立法确认脑死亡标准。 所谓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必须从法医鉴定的伤残后果或者损伤程度鉴定的结果来考虑。重伤和严重残疾是刑法中的比较明确的概念, 实践中也比较好操作,有标准可依。"严重损害健康" 如何与其相联系,法律没有规定。作者认为,"严重损害健康"是很含糊的概念,应该与我国现行的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或者有关的伤残标准相联系。

  (2)医疗事故的等级。医疗事故可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根据刑法第335条的规定,只有医疗责任事故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确定犯罪的性质

  犯罪的性质是指犯的什么罪,应确定什么具体罪名。犯罪的性质不同,反映出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因而法定刑轻重也就不同。医疗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确定事件的性质,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是技术事故还是责任事故,再根据犯罪的主体资格,确定具体罪名。 3.考察犯罪的情节,在犯罪情节中详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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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本罪会受到什么刑事处罚?

  医疗事故刑事处罚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由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疗责任事故发生,其行为和行为的后果符合我国刑法第335条医疗事故罪规定的构成要件,致使受害患者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根据刑法,给予当事医务人员以刑罚处罚的过程。它包括危害事实、犯罪情节的认定,是否构成犯罪及罪名确定,以及如何确定刑罚(包括适用刑罚的种类,是否采用附加刑,刑期的长短,如何执行)等等一序列的问题。

  医疗事故罪的量刑是指对于依法认定犯有医疗事故罪的主体,依据法定程序,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人依法裁量刑罚的一种审判活动。即适用具体刑罚的种类,确定是否采用附加刑和刑期的长短的过程。按照刑法第335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罪的量刑幅度为拘役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给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作者认为对于有关的处罚原则、量刑情节等问题有必要进行探讨。 【点击阅读全文】

  通过以上几点分析,相信医疗事故罪在公众心中的主要问题也有了答案。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以点击法律快车的医疗事故罪栏目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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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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