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罚种类 > 无期徒刑 > 无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无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09:11:37 人浏览

导读:

在剥夺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中是分为拘役、管制、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而法院在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时候,就会根据其的案件的具体情形来进行最后的判决了,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无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在剥夺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中是分为拘役、管制、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而法院在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时候,就会根据其的案件的具体情形来进行最后的判决了,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无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无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1、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2、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部分性质最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在刑法分则中,规定适用无期徒刑的共有两种情况:一是凡规定有死刑的条文,一律把无期徒刑规定为可选择的法定刑。二是如果将有期徒刑规定为最高期限仍嫌短的,则把无期徒刑规定为法定刑。所以,无期徒刑虽然能够适用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但在性质严重的犯罪中判处无期徒刑的也毕竟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刑法分则在规定无期徒刑的条文中,情节是决定可否适用该刑种的重要因素。如刑法第236条规定的强奸罪,只有具备了刑法所列举的5种特别严重的情节才能适用无期徒刑。

  二、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哪个

  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根据刑法有关减刑和假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罪伏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如果实际执行13年以上,还可以获得假释。但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2、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

  三、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是多少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条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无期徒刑在刑事处罚中是仅次于死刑和死缓的刑罚了,所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都是其犯罪行为较为严重的人,好了以上就是无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