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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期限如何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3 16:34:59 人浏览

导读:

管制一词在我国建国初期就已经存在,随后管制经历了行政管制、机关管制后由政府将其收入刑罚当中,管制是由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刑罚方式。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管制期限的计算,希望对大家能有...

  管制一词在我国建国初期就已经存在,随后管制经历了行政管制、“机关管制”后由政府将其收入刑罚当中,管制是由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刑罚方式。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管制期限的计算,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管制期限如何计算

  网友提问:管制的刑期范围是什么呢?管制刑期如何计算?

  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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