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融资或将涉非法集资罪
导读:
近期,网络借贷诱发非法集资将成为新的案件高发点,P2P融资或将涉非法集资罪,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行为缺乏有效监管的有利条件,以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行为,造成大量投资者的财产损失。
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三类情况:
1、资金池模式。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产生资金池。
2、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
3、庞氏骗局。有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
央行提出风险警示:
1、明确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经营红线,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
2、应当建立平台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应当建立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平台不直接经手归集客户资金,也无权擅自动用在第三方托管的资金,让p2p网络借贷平台回归撮合的中介本质。
3、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出借人应当对利率畸高的“借款标”提高警惕。
(原标题:p2p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犯罪)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发布出台,该意见对非法集资的行政认定等作了明确规定。对于P2P涉嫌非法集资的,主要有搞资金池、没有尽
核心导语:大受欢迎的P2P网络信贷,因为近来频频爆发倒闭跑路事件受到监管层的高度重视。如何界定P2P网贷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前日,由银监会牵头的九部委处置非法集资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可以委托家人代办。委托家人代办存在限制条件,各省市规定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已申领过二代证及指纹信息录入的,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
当事人在网络上赌博,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赌博罪,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刑事拘留37天后无罪释放不可以要求赔偿。法律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