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车抢团伙4成员今被判刑 见到老母后悔落泪
导读:
赵亚微(男23岁 绰号:胖子),康彦赞(男25岁 绰号:老虎),马冬(男23岁 别名:冬子),王建民(男32岁 别名:李小山、二海、老大),四人均是来自河北省的农民或无业人员。2005年8月21日至2005年12月14日,短短三个月内,这一车抢犯罪团伙竟然抢劫、绑架作案多达15起,甚至在同一天抢劫两起,作案间隔不过两个小时。
此案中的多名被害人证言证实,赵亚微等人作案通常选在凌晨或是夜晚,驾车在路上徘徊,伺机拦截车辆或是路人进行抢劫。抢劫时手持棍棒和砍刀威胁,被害人稍有抵抗就持械殴打。
2005年11月23日凌晨4时许,赵亚微、康彦赞、王建民伙同康延昭、赵亚辉(均另案处理)五人驾驶面包车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商场附近。见被害人黄女士只身一人途径此处,五人驾车跟了上去,猛地将车停在黄女士身边,强行将黄女士拉上车进行殴打,抢走其人民币300余元,后又逼迫黄女士带他们去了黄的住所,五人入室抢得人民币300余元及皮衣等物。
当日6时,距离前一起抢劫不到两个小时,五人又在通州梨园镇938路总站附近发现了步行去车站的高女士。赵亚微等人再次驾车上前,将高女士揪到车上,逼高女士向家里人要钱。高女士假装答应给他们2万块钱,将赵亚微等人带至霸州市中国人民银行。高女士将客户单交给银行窗口时在单子上写了110、SOS、“绑架”字样,银行人员立即报了警。见到警察,在银行门口等候的赵亚微等人慌忙驾车逃跑。赵亚微等人被警方网上通缉,后在2005年12月间分别被逮捕。
经查,赵亚微、康彦赞均参与抢劫15起,抢劫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4000余元,因被害人报案抢劫未遂,抢劫未遂数额为人民币20000元;马冬参与抢劫12起,抢劫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000余元;王建民参与抢劫11起,抢劫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3000余元,一起因被害人报案抢劫未遂,抢劫未遂数额为人民币20000元。四被告人均参与2起绑架犯罪,绑架勒索钱财共计人民币18800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亚微、康彦赞、马冬、王建民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其中,赵亚微、康彦赞、王建民抢劫数额巨大,且有一起为入室抢劫;马冬抢劫数额较大;四被告人又以勒索钱财为目的,使用胁迫手段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又已构成绑架罪。鉴于赵亚微、王建民认罪态度较好;康彦赞具有坦白部分抢劫犯罪的情节;马冬具有坦白大部分抢劫犯罪和一起绑架犯罪并能积极退赃的情节,依法可分别酌予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今天上午,王建民的母亲和马冬的新婚妻子都来到法院等待宣判。马冬的妻子手里握着一张婴儿照片,那是她和马冬刚出生不久的孩子。二人新婚后才过了8天,马冬就因为犯罪被抓,“我就是想让他看一眼孩子”马冬的妻子含着泪对法官说。
宣判后,法警将四名罪犯带出法庭,看到自己满头白发的老母亲,王建民突然跪倒在地,哭着说:“妈,我对不起您,我一定好好改造!”马冬看到了妻子高高举着的孩子照片,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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