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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国家工商局严查四类违法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6 13:10:05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应双十一来临之际,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关于网络市场促销行为行政指导约谈会,会上提出今年双11网络购物促销活动期间,工商总局将严查四类违法行为。那我们消费者又应该怎么主动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核心内容:应“双十一”来临之际,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关于网络市场促销行为行政指导约谈会,会上提出今年“双11”网络购物促销活动期间,工商总局将严查四类违法行为。那我们消费者又应该怎么主动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法律快车小编提醒您谨慎购物。

  一、四类违法行为有哪些

  1、假打折误导消费者;

  2、虚假宣传;

  3、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

  4、虚假信用评价;

  二、国家工商局的监管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网络经营者必须在网站显著位置事先公布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不得对商品和服务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表示,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电商企业要如实统计促销活动的成交量、成交额,不得为促销实施者虚构交易或提供虚假用户评价。她表示,电商企业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制定促销活动物流配送应急预案。在配送不及时的情况下,要向消费者做好解释。同时,加强售后服务队伍管理,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商标权利人投诉,将“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在经营活动中予以认真落实。

  三、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

  消费者在网购时,可以通过旺旺等聊天工具,尽可能获取卖家的真实身份、地址等信息。尤其要注意的是,聊天记录可以截屏保存,一旦发生纠纷,截图也可以作为有效证据。若包裹中放有发货单或购物小票,消费者也需妥善保存,一旦商品出现问题,在商家拒不理赔的情况下,买家可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或起诉等途径维权。

  “双十一”消费高峰,维权也高峰。法律快车小编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理性消费,凡购买前都留个心眼,切勿“赔了夫人又折兵”,走上漫漫维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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