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住院变身亡 医院担责五成
导读:
核心提示:医院对当事人的医疗行为存有过失,其过失与其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被告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患方自身因素,对患者的死亡各承担相同责任。具体分析如下文。
因为医院没有及时对病房进行巡视,并未尽到护理职责,结果导致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病变后没有得到及时救治死亡……日前,日照市东港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家属二十二万余元。
据了解,前不久家住日照的李某因病到当地一家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风湿性心脏病、肺部感染等疾病,随即在医院住院治疗,但在治疗过程中死亡。患者家属认为被告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误,医院的过错直接导致患者的死亡,依法应承担全部责任。
应当事人申请,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意见书,认为医方在李某入院后给其口服补达秀、二甲双胍缓释片,存在用药和未尽谨慎注意义务的过失;没有证据证实医方按照一级护理的要求对李某及时巡视,及时发现李某死亡前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抢救,从而避免死亡后果的发生。同时,没有证据证实患方的陪护人员尽到了注意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情况及时通知医护人员的义务,且李某自身病情较严重,不能排除是自身原因。
据此,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对李某的医疗行为存有过失,其过失与其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被告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患方自身因素,对患者的死亡各承担相同责任。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以及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法院酌定被告医院对李某的死亡承担50%的责任,从而作出了上述判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辛某在山东青岛徐州路一家医院做了心脏手术后,出现了急性肾功能衰竭等症状,最终离开了人世。辛某的家人随后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支付68万余元的赔偿。市南法院近日
如果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受伤是需要公司做出工伤赔偿的,那非工伤死亡可以获得赔偿吗?非工伤死亡不同于因工死亡,很多人都以为非工伤死亡是没有赔偿的,其实这样的想法是不对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